各水利水电建设相关企业、局属各股室:
根据迪庆州水利水电局迪水发〔2010〕60号《迪庆州水利水电局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维西县委宣传部、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共青团维西县委联发维安监管〔2010〕2号《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县水利水电行业“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理念,提高水利水电行业的全民安全素质,经研究,现将我局开展2010年我县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面向水利水电相关企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理论体系,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各水利水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各自安排丰富的活动内容同时开展。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6月21日至6月27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维西县水务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由局长余金全同志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东翔同志具体负责,电话(传真):0887-8628132。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管理局、项目部、企业)应按照要求立即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好、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
2、在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统一布置下,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年”的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水电站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5、深入开展脚手架工程、龙门架、塔吊等专项整治工作。
6、积极参加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组织开展的相关“安全生产月”各种活动。
(二)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开展的活动
1、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各相关企业应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务工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内部制度。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各企业相关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工程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大门口、施工通道两侧和建筑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现场氛围。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以在应急预案演练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关企业应积极参加由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在念萨街小广场统一布置的宣传教育咨询系列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对相关设施、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本企业所有设施、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各股室和各水利水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提早动手,制定方案。局各股室和各水利水电企业要按照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及时制定内容丰富,措施细化的活动实施方案,要做到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把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年”的要求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全面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请各有关企业将“安全生产月”开展活动工作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6月30日前以文件(传真)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县水务局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