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见义勇为工作,规范见义勇为工作程序,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经请示县委同意,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拟于近期筹备成立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协会,现将吸收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性质及宗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协会由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群众自愿发起成立,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事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吸收会员原则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机关、团体、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遵守协会章程、决议的,可申请为单位会员。原则上各乡镇、县直及省属驻县各单位、企业、学校均应申报为单位会员。
凡热爱、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公民,自愿入会的,可申请为个人会员。原则上各乡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县政法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县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均应申报为个人会员。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自觉参加协会的各类活动;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执行协会决议;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募捐活动;承担协会交办的任务;及时向协会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请有入会意愿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入会申请表,于11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附:1、维西县见义勇为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表)
中共维西县委政法委员会
维西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