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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创建评比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17:06:57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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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党组织引领、群团共同参与,着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在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中,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倡导树立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增强群众工作满意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即“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创建评比内容及标准
(一)“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符合文明和谐乡风美、自然生态风光美、形态优化村庄美、综合整治环境美、宜居家园庭院美、勤劳致富生活美“六美”要求,“堡垒村”、“平安村”、“小康村”三村建设成效显著。
(二)“最美家庭”创建评比。符合道德风尚美、居家环境美、遵纪守法美、勤劳致富美“四美”要求。家庭成员要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勤俭持家、艰苦奋斗,重视教育、提升素质,邻里团结、乐于助人,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反对迷信、移风易俗,自觉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发展产业致富和率先脱贫。
(三)“最美人物”创建评比。符合爱国爱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奋发有为、主动脱贫等基本条件。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在脱贫攻坚中示范带头,带头带领群众致富,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党员及群众。
二、创建评比范围
(一)“最美村庄”创建评比范围为全县82个村(社区)及所辖村民小组(自然村);
(二)“最美家庭”创建评比范围为全县10个乡镇辖区内农(居)民户;
(三)“最美人物”创建评比范围为全县10个乡镇辖区内党员群众、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
三、组织领导
“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由县级统筹指导,分村、乡、县三级分级进行创建评比。
(一)县级成立“三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和俊昌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 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雪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董红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慧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蔡茂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燕竹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莲花 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马杨英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马 雁 团县委书记
李贞红 县妇联主席
杨凤仙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欧阳琼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李 梅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和凤军 县民政局局长
胡志远 县扶贫办主任
余清华 县农科局党委书记
赵学飞 县林业局局长
蜂成忠 县卫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由赵雪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蔡茂森同志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定期收集相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创建评比活动的跟踪督促、县级“三美”评定的组织等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职能组。
1.创建评比指导组,负责对“三美”创建评比活动进行督促指导。
组 长:蔡茂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马杨英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组员由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卫计局(县爱卫会)、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有关人员组成。
2.创建评比宣传组,负责对“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的宣传报道。
组长:王燕竹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组员由宣传部、文体广电旅游局、迪庆日报驻维西记者站相关人员组成。
3.创建评比保障组,负责对“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结果运用的政策及资金保障。
组长:胡志远 县扶贫办主任
组员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科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定本乡(镇)活动方案,指导本乡(镇)各村组织开展好“三美”创建评比活动,开展乡级“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的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上报县“三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开展村级“三美”创建评比活动,向乡级推荐评比出的“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县“三美”创建评比活动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评比措施、量化评比标准、明确评比名额,因地制宜制定“三美”创建评比活动实施方案,报县“三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二)宣传发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20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社区)党总支、群团组织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庆日,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展板、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的目的意义、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
(三)开展创建。(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级党组织发动群团组织和党员群众围绕创建内容及标准积极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的创建工作。
(四)申报评比。(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达到创建标准的逐级申报评比。评比采取平时评比和最终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暨平时以不定期实地查看、双向群众满意度测评、谈话了解的方式了解参评单位及农户、个人具体情况,最终评比结合平时评比情况,量化评比标准进行综合评比。
1.村(社区)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在每季度末次月底将评比结果上报所属乡(镇)。
2.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比,半年评比结果在7月底上报县“三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全年评比结果在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3.县级每年开展一次评比,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评比及表彰工作,并对次年创建评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结果运用
1.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在年终对“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进行集中授牌表彰,给予一定现金奖励,经费可在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中列支。
2.由县委文明办将“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评比结果作为县级文明村、文明户创建的重要依据之一。
3.乡(镇)对“最美村庄”以“以奖代补”方式实行项目扶持倾斜。
4.村(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加大政策倾斜和产业扶持力度;被评定为“最美人物”的一般党员群众可列为村组干部后备人选。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到位。各成员单位、各职能组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加强对“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的指导,共同推进创建评比活动有序开展,为全县乡村人居环境、乡风民风的全面提升作出积极努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创建评比相关工作,将“三美”创建评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结合“三美”创建评比活动,将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抓好贯彻落实。
(二)严格标准,倡导新风。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保证宣传发动到位,要严格评比,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在程序上“求严不求松”,在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倡导良好风尚、助推脱贫攻坚、提高群众满意度。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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