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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维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10:25:18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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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人才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维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和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格桑纳杰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余 春 桥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赵 雪 峰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蒋 智 添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和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宗 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 春 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梅 光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章 庆 可 县两新组织工委书记
和 澄 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燕 竹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体
广电旅游局局长
陈 俊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唐 建 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
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乐 昭 县委编办主任
李 玉 昌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会长
李 建 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云 程 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宏 县教育局局长
余 清 华 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
和 凤 军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梅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蜂 成 忠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曹 国 晖 县统计局局长
和 尚 英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赵雪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春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维西县人才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及时调整补充。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传达党和国家、省、州、县领导同志对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人才工作的批示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并对人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专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咨询服务,安排需要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县委组织部
对全县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负责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指导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及人才引进规划;负责对党政人才、乡土人才等的调训及培训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建立门类较齐全、结构较合理的人才库,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关信息;积极推荐县内人才参加雪域“科技领军人才”、“学者”、“首席技师”、“名师”、“名医”等人才培养项目评选活动;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好州委联系专家并做好州委联系专家、优秀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乡村致富带头人等的推荐选拔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落实人才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县直机关工委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配合做好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县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培养党政人才作用;做好县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及党员干部评先、评优与表彰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两新组织工委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加强全县“两类”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党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增强“两类”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两类”组织党组织建设引领培养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作用;大力宣传“两类”组织人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两类”组织人才影响力;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委宣传部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做好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全县人才工作先进典型或单位经验做法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人才工作和学科带头人、优秀人才、乡土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委统战部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负责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党外人才中的优秀代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党外人才的培养、举荐、选拔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外人才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做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党的人才政策和党外人才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委编办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参与研究制定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意见,提出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建议;在政策和编制许可范围内,为人才的引进、流动、调转做好编制服务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工商联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加快商会组织建设,通过商会和协会带动非公经济良性发展。加强同省内、国内商会、协会联系,为企业人才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家培训,举办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考察、展会和定期交流活动,不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发展和改革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负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考虑人才发展规划,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促进重大项目与优秀人才的结合,推进项目引才、项目聚才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全县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术开发、推广、服务、引进、交易以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做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牵线搭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县教育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围绕“科教兴县”战略,提出促进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和科研课题,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关心优秀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研究提出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好“云岭名师”、“优秀贫困学子”等评选推荐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农业人才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农业系统高层次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优秀人才,研究提出调动他们积极性、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牵头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为农技人员做好项目申报、科研经费的落实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科技等培训;配合做好人才吸引工作,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负责制定并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计划,做好对各部门、各单位分解目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强与县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搞好科研成果申报,推进科研与生产的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走向市场;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难题攻关,组织专家小组对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研究提出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抓好少数民族人才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政策研究,配合上级部门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支持开发计划”;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民政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和社会工作研究;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县财政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县级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费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并审查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提出相关预算方案和实施有关拨付工作。做好对人才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政府部门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人才培养规划,做好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研究提出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门类较齐全、结构较合理的人才库,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和解决人才的工资、福利等问题;负责县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搞好优秀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和乡土人才的政治理论培训;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开发中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选拔的力度。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对卫计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划与要求;研究提出促进卫计事业发展、调动卫计系统人才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全日制本科医学生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做好高级人才、专家的医疗保健工作和“云岭名医”推荐评选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县统计局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指导有关部门完善人才发展指标数据统计体系,协助开展全县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和人才资源统计结果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负责牵头抓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拟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或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文件,须事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工作或重要事项,需要跨部门、跨行业通力合作的,领导小组授权办公室通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方式,及时协调沟通,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人才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工作总结计划等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收集各级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通过会议纪要、工作通报等形式,反映各单位典型经验和信息动态。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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