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冬春季节是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入冬以来我县气候干燥,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因素增加。近期,全县流感病例报告数明显高于同期水平,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流感防治工作,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18〕7号)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充分发挥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流感监测、预警及信息通报机制,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一)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流感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疫情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流感病例的监测,重点针对学校、幼儿园、工地、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人群,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与样本报告,密切跟踪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及时指导防控,对疑似病例、聚集病例信息按要求和规范报告,切实做到呼吸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防止疫情蔓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发热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制度,积极救治患者,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采样、送样等工作,加强对流感病例鉴别诊断、病例报告和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加强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同时,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等传染病疫情,并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时间。
(二)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突发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的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所有疫情及防控信息。
(三)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做好动物疫情监测、确认与报告,分析研判动物流感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禽类扑杀、疫点控制等防控工作,对活禽市场加强消毒,严格活禽调运的检疫和管控,对上市流通的家禽提供相关证明。
(四)市场监管局: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的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流通环节禽类及制品的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店等相关经营单位的检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严防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销售。做好团体伙食单位、餐饮企业采购家禽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卫生救治与调查所需的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和质量。
(五)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分析,依法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六)交通运输局:负责活禽运输管理,做好活禽运输临时交通检查站的设置等工作。
(七)公安局:负责配合农业、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带病毒活禽的追踪调查、强制扑杀、设卡检查等工作。
(八)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健康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学校师生健康。
(九)财政局:如发生聚集性流感病例,负责落实县级疫情防治工作费用。
三、正确引导,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健康教育和流感知识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企业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做好风险沟通工作,避免在群众中引起恐慌。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对流感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重视不够,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