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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维西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14:51:51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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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最美城镇”“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 “四美创建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西,特制定维西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基层、强组织、聚力量、促脱贫,集中创建一批“最美村庄”,加快推进宜居宜游、宜业宜养“山水维西·幸福家园”建设,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保障和强大的动力。    

二、创建评比范围及名额    

创建评比范围为全县82个村(社区)或自然村,分县、乡两个评比层级,县级每年对达到创建标准的10个左右的村(社区)或自然村命名为县级“最美村庄”;乡级结合实际,自行研究确定具体创建评比名额。    

三、创建评比内容及标准    

符合“组织力强民风美、文明和谐底蕴美、生态宜居环境美、科学规划布局美、幸福家园庭院美、兴业富民生活美”要求。具体的创建标准及要求如下:    

1.组织力强民风美。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为民办实事,群众公认度高;村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团妇、民兵作用发挥明显;年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等事故,未发生越级上访情况;党员干部及群众无违规违纪情况。有村规民约,有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有文明生活方式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有群众性创评活动。    

2.文明和谐底蕴美。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规民约落实效果好;建立并落实机关农村、村村、村企联建机制;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有村民文明素质提升机制、有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农村文艺队和志愿服务队、有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3.生态宜居环境美。村组森林覆盖率达到74%,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案件;有公共厕所,规范设置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有全覆盖的安全饮水,每月至少开展1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4.科学规范布局美。民居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结合民族文化特色对民房外观进行统一规划,对路灯、排污设施进行合理布设,道路设施标识规范。建设实用、坚固、经济、美观的特色民居,全面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建房审批率达到100%,无新增违章建筑。    

5.宜居家园庭院美。充分发挥妇女带动作用,每月至少开展1次家庭内务整治工作,辖区内农户家庭内务整洁。倡导使用太阳能、节能灯、节能灶、沼气等清洁环保能源;庭院干净整洁、家畜圈养;户户有家庭洗浴室和卫生间;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窜、柴草乱放、污水乱排等脏乱差现象。    

6.兴业富民生活美。以整村(社区)创建评比的,应达到村有集体经济、组有专业合作社、户有产业覆盖;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在5万元及以上,发展的项目至少带动30%的贫困户;年内实现既定的脱贫减贫退贫目标。以自然村为创建评比的,年人均纯收入应高于全县人均收入。    

四、组织领导    

“最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由县级统筹指导,分村、乡、县三级分级进行创建评比。    

(一)县“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名单如下:    

组 长:蒋智添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杨慧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丽芬 县委政研室主任    

成 员:李茂兴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谭丽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和佳壁 县住建局副局长    

郭 军 县交通局副局长    

和绍华 县扶贫办副主任    

和素森 县农科局副局长    

余月仙 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新华 县卫计局    

赵凤娟 县民宗局副局长    

刘 昕 县路政大队    

“最美村庄”创建组由县委政研室牵头,财政、住建、交通、扶贫、农科、民政、卫计、民宗、路政等成员单位配合,办公室设在县委政研室。负责按照“最美村庄”创建评比内容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创建评比细则,筹备好全县“最美村庄”评比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开展好“最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每季度向“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情况,完成“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定本乡(镇)活动方案,指导本乡(镇)各村组织开展好“最美村庄”创建活动,按要求将创建评比结果上报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    

(三)村(社区)“两委”负责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开展村级“最美村庄”创建活动,向乡级推荐评比出的“最美村庄”。    

五、创建评比方法步骤    

“最美村庄”创建年活动分准备启动、深入创建、评比表彰、巩固提升四个步骤,具体为: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1月17日至2月28日)。分制定方案、宣传动员两个环节。    

1.制定方案(2018年1月31日前)。“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制定具体的创建评比方案和细化量化评分标准,报“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印发;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县级创建评比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创建评比方案,细化创建评比措施、量化评比标准,于1月31日前将具体方案和细化量化的创建评比标准报“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审核,报“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宣传动员(2018年1月31日至2月28日)。县级召开“四美”创建评比动员会后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并结合春节、元宵等节庆日,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展板、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最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的目的意义、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比活动。    

(二)深入创建阶段(2018年3月1日至11月20日)。    

1.县级指导创建。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围绕创建内容及标准积极开展 “最美村庄”创建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督促指导。县级每年开展一次评比,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评比及表彰工作,并对次年创建评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乡村两级开展创建。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达到创建标准的逐级申报评比。评比采取平时评比和最终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暨平时以不定期实地查看、双向群众满意度测评、谈话了解的方式了解参评单位及农户、个人具体情况,最终评比结合平时评比情况,量化评比标准进行综合评比。    

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最美村庄”评比,半年评比结果在7月底前上报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评比结果在次年1月底前上报。    

(三)评比表彰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评比表彰分自评申报、逐级初评、网络评比、综合评定、表彰奖励五个环节。    

1.自评申报(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在深入创建的基础上,参评对象结合创建情况,对照“最美村庄”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指标的填报申报表。申报表由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对照创建标准制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印发。    

2.逐级初审(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村(社区)、乡镇逐级对申报对象通过实地查看、满意度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初审后,每个乡镇向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上报3-5个“最美村庄”参评对象。县“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对照标准,整合力量到实地进行审核,结合实地审核情况、督查指导组反馈情况及平时了解情况,确定初步创评对象。    

3.网络评比(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由“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维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维西工作动态微信公众平台、维西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四美”评选大赛”专栏,接受网民投票,根据网民的投票结果由高到低取出具体名额。    

4.综合评定(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由“四美”创建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组抽选专业人员组成综合评定组,综合乡村、职能组初评意见,对网络评比后的创评对象进行综合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的“最美村庄”命名对象。    

5.表彰奖励(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县级举办“四美”创建评比工作总结会,对最终审定的“最美村庄”命名对象进行集中授牌表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充分总结“最美村庄”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将“最美村庄”创建评比形成常态。“最美村庄”创建评比组、各乡(镇)党委、政府继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做好巩固提升全面覆盖。    

中共维西县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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