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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开展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10:03:22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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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深化“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干部职工牢记历史、爱国感恩,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核心意识和公民意识,凝聚起“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正能量,根据州委有关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起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仪式安排
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根据全县机关办公情况分片区组织开展。
(一)县行政中心:县行政中心上班所有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含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县档案局)。未搬入行政中心并离行政中心较远的机关单位在本单位办公区自行组织。
(二)全县10个乡镇:在乡镇党委政府驻地上班所有机关党员干部职工。
(三)行政村: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干部。
二、升旗时间安排
自2018年5月1日起,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或9:00(与冬夏季上班时间一致)举行升国旗仪式,如遇重大节假日,顺延至节后上班第一天进行。
行政中心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启动仪式定于5月2日上午8:30举行。
三、工作要求
1、全县各级机关、各乡(镇)、各行政村要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好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具备升旗条件的各村党组织、社会团体党组织、“两新”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
2、县行政中心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由县委办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密切配合。参加升旗仪式党员干部职工由各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组织。参加升旗仪式的要提前15分钟到位,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3、“两办”督查室对全县各级机关升旗仪式常态化活动进行督查。县级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将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升旗仪式情况、升旗仪式佩戴党员徽章情况和迟到情况列入作风建设监督范围,严肃执纪监督通报。
4、参加行政中心升旗仪式的各单位(部门),在升旗仪式结束后须完成各单位(部门)在行政中心的卫生区(各单位卫生区区划图详见附件)清扫工作后方可离场。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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