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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维西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督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10:57:46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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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中学: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督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州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为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及时开展劝返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维西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督机制。
一、监督举报内容及方式
(一)监督举报内容。我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失学:指适龄儿童少年该入学而未入学,重度残疾不能入学除外;辍学:指适龄儿童少年已经入学,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监督举报应提供失学辍学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电话等)。
(三)举报人应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人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对反映问题线索进行有效处置和反馈。
(四)举报人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提供虚假信息。
(五)依法依规,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举报方式
(一)维西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控辍保学监督举报电话:
维西县教育局办公室:0887-8626802
维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0887-8627622;
邮箱:2357193207@qq.com
(二)
各义务教育学校阶段初级中学及乡镇中心学校要设立永久性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监督举报。
维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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