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迪庆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维西县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通过乡镇评定申报,县级准入自评及专业评价审查评定后,现将被评定为维西县2023年度县级美丽河湖的柯公河(塔城镇)、公龙(农)河(攀天阁乡)、犁地坪水库(永春乡)、庆福河(永春乡)、永春河(保和镇城区段)(保和镇)5条河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维西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相关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0日起至7月28日止。
公示联系部门和方式
联系部门:维西县河长制办公室
地 址:保和镇新街48号
邮 箱:weixihzb@126.com
电 话:0887-8628882
维西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