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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情况的公示 (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3-10-30 16:46:16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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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岗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 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有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攀天阁供销社、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永春供销社等5家中小微企业符合享受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1月3日17时前)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补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监督电话:0887-8627499

联系人:和艳芳     和丽芳

附件:2023年维西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花名册(第2期)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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