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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09:31:42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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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问题描述: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及时纠正等问题。督察发现,迪庆州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不够,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州级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的背景下,2022年以来,迪庆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省级部门通报。督察组下沉维西县调取平台监控数据时还发现,吉岔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弄独河水电站数据未上传。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是2023年6月前,对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的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细化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扎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月通报制度。通过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监管,对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电站业主立行立改,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四是登录迪庆州生态流量监测监管平台,查看通报电站具体存在问题,并对几个月连续泄放不合格、核查存在问题还未整改电站通过约谈、通报、联合处罚等方式开展工作,泄放合格率维持在90%以上。同时,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努力提高重视程度,若确有需要报备的情况,根据报备制度做好报备佐证材料。

五是严格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报备单制度,提交生态流量报备单时要仔细核对电站基础信息,特别是生态流量核定值及报备时间,将报备单及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次月2日前)上报至州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审核。

六是枯水期大部分河道来水流量变小,加强对各自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努力将生态流量泄放合格率维持在 90%以上水平。

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境内有30座小电站,除在建电站3座(洛爪河电站、阿花洛水电站、妥洛河电站),退出类6座(其普电站、热水塘电站、老厂电站、板栗园电站、老拉波洛电站、弄资河电站),其余电站已全部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及生态流量下泄平台接入。一是为确保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正常泄放,保障河流生态功能,维持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2021年4月6日、2021年9月7日至10日、2022年2月25日至3月1日、2022年8月17至19日、2022年9月27至28日、2022年10月9日至10日,组织对我县24(保留类4座、整改类20座)个在运营小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排查复核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4份,2022年8月5日,对出现生态流量断流的云南亚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美光河电厂)给予10万元的水行政处罚。二是结合我县生态流量泄放工作现状,州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州级监控平台方于2021年12月1日,对我县辖区小水电负责人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培训会,期间合计共下发《迪庆州生态流量监测监管平台》操作说明书20份,培训46人次。三是2022年10月底开始,我县生态流量数据上传率维持在90%以上,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每日通过登录平台查看当日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及时通知存在问题的电站,做到每日一调度,要求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数据的电站做好当日情况佐证材料。针对巡察组2022年12月15日反馈的吉岔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弄独河水电站数据未上传问题。吉岔河电站在2022年01月01日至08日、04月01日至24日、09月01日至05日、09月11日至30日因电信光纤断裂、电信主网故障、110KV维康线吉岔支线线路检修、大坝光纤线路因居民拉木料被挂断裂等因素造成生态流量数据无法正常上传,进而导致数据不达标,10月1日起,吉岔电站平台数据已恢复正常,且每月达标率均在90%以上;弄独河电站在2022年1月1至11月16日期间,供电太阳板落入大坝内、地理位置特殊光照时间不够,导致蓄电池供电不足,网桥设备被雷击坏、变压设备220V变12V故障原因导致数据无法正常上传,通过对接第三方对设备运维方,对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11月16日起,弄独河电站生态流量数据已正常上传且每月达标率均在90%以上。因弄独河电站在拖巴电站水库淹没区内,2023年2月22日起,弄独河电站开始开始开展厂房搬迁及复建工作,已向州级部门申请对该电站在12月25日内不再进行生态流量考核,期间,不能正常上传生态流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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