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4年春节期间设立
临时市场的公告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保障广大群众购置年货需求,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设立2024年城区临时市场(年货街),年货摊点摆放实行统一设置、分类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货街特定管理时限和限时路段
(一)特定管理时限:2024年1月30日至2月8日,每天8:30至17:30,共计10天。
(二)特定管理限时路段:亚太转盘至新街电信公司门口,邮政大楼转盘至新华书店门口。
二、年货街特定管理期间有关要求
(一)春节临近,人流量、车流量将增大,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提倡广大乡镇群众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购置年货。请广大群众对自己人身安全负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在特定管理时限内针对特定路段实行车辆定时封闭通行措施。私自冲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特定路段在交通封闭管制时间内可占用人行道进行年货摆摊交易。
(四)进入临时交易市场的所有摊贩,必须服从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并严格按照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要求搭台摆放货物。每家每户户均摆摊位置不得超过3.5米,并留出一条3米宽的应急消防、医疗通道,方便应急车辆进出。
(五)进入特定临时市场交易的摊贩业主要做好各自安全工作,必须听从执法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出现提前霸摊、划线、喷绘占位现象发生。若出现乱涂乱画破坏市容市貌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罚责令整改并取缔摆摊资格。
(六)在特定路段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液化气等危险设施和物品。
(七)非特定路段的有关门店在特定时限内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严禁超门店经营,严禁吆喝唱卖等行为。
(八)县交警大队在特定路段的所有出入口进行堵卡执勤,堵卡时间为每天8:30至17:30。
(九)在特定管理期间,所有特定路段公共临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并停止收费。
(十)凡在非指定区域和路段占道摆摊设点的,将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律予以取缔并给予处罚。
(十一)在特定管理时限内,工程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定管理区域路段。
三、其他指定路段和广场的专门管理
(一)在特定管理的专门时限内,念萨街广场用于花卉集中交易点。
(二)在特定管理的专门时限内,烟花爆竹交易点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民爆公司等相关部门通过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交易。
四、特定管理期间的有关管制措施
(一)进入临时市场的摊贩业主不听从相关部门管理的,将采取批评教育、查封货品、暂扣、罚款等处理措施。
(二)在春节成立临时市场特定管理期间,强行进入特定路段车辆按照交通管理法规从严处罚。
(三)在特定路段和指定路段外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交易的,一律由县应急管理、公安部门处理。
在春节成立临时市场特定管理期间,给沿线群众的出行和过往车辆通行带来的不便,望广大群众及驾驶员给予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