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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五一”劳动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6:49:34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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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4号)

 

“五一”期间正值春夏之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诱发因素逐渐增多,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易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节庆消费特点、饮食习惯,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提示。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注意慎食生菜和凉菜。

二、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春季以来,各类山野菜大量上市,在享用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野菜和野生菌,也不要到河道和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避免凉拌食用。学校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其他集体用餐单位不宜加工制作四季豆,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四季豆采购关,严格执行彻底煮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三、预防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严禁任何单位、各级各类食堂、餐饮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四、购买食品注意事项。选择到持有有效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食品,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不要购买和食用“五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购买生鲜肉品时,要注意查看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外出就餐注意事项。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餐馆就餐。提倡“适量点餐、够吃正好、营养均衡”的消费理念。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时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

五、谨慎消费白酒。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

六、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自觉

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切实加强备案管

理,认真落实“谁备案、谁负责”的要求,严禁未经备案自

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

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科学烹调、合理

膳食、勤俭节约、勿铺张浪费,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防

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积极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

节假日期间要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剩余食品样品,使其维持原状,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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