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州卫生局获悉,2010年,全州共有293087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5.7%。
据悉,至6月25日,全州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69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37.8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172.35万元,民政代缴179.29万元,其它资助70.86万元,个人自筹336.02万元。1-6月,全州新农合资金支出1591.78万元,其中门诊补偿363960人次,补偿金额514.85万元,住院补偿6475人次,补偿金额1028.31万元,正常住院分娩补偿1062人,补偿金额48.62万元。
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建设,今年4月,州编办与州卫生局落实了州、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明确了人员身份,为加强全州新农合工作的全方位管理、检查督导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州卫生局还结合近年来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统一了全州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各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调整完善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补偿实施细则》、《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贫困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县合管办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