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云南安旺律师事务所成立,这是我州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州政协副主席阿青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阿青指出,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她希望,云南安旺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政治建所、依法管所、素质强所、自律兴所”的工作思路,完善内部运作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层次、质量和水平,促进自身的长足进步和发展,以品牌树形象,以服务求发展。
州人大法工委、州司法局以及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据悉,2008年6月,新《律师法》明确了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合法地位,允许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是一种新型律师组织形式,是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公民法律需求不断上升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