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集中办学后,还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学生该怎么办?这部分学生家长大可放心,日前州教育局出台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建立教育管理和生活管理两大团队,低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将得到生活老师妈妈般的照顾。
办法规定,寄宿制学校要按在校生40:1的标准给小学一至三年级配备保育员,按150:1的标准给小学四年级以上配备生活管理人员,按住校生200:1的标准配备初、高中寄宿制学生生活管理人员,按在校生70:1的标准配备炊事员,按在校生300:1的标准配备勤杂工。要求学校两大团队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采用“链条”式管理模式,分时段对学生衣食住行学进行“全程”、“全面”的管理,做到从学生入学到离校都有具体的负责人管理,对学校的每一个场所、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具体要求。
根据规定,寄宿制小学一到三年级需配齐配足女保育员,要求保育员要坚持与学生同吃、同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确保学生宿舍内外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指导帮助学生做好洗漱及床、被褥、衣物的整理及换洗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同时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寄宿制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就餐,学生食堂严格按照卫生安全要求建设和配备设备。学校食堂除集中搞好学生的正餐外,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出售其他食品,校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校门外200米以内也严禁摆摊设点。寄宿制学校农村和城镇困难学生将按照规定给予伙食和衣服补助,同时按照里程远近,发放50至150元不等的交通费,要求学生的生活补助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开支。
寄宿制学校将建立完善假期和节假日学生离、返校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学生制度,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做好交接手续,小学三年级以下保育生应坚持实行家长接送签字制度,教育学生不搭乘无牌无证照、人货混装车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求,寄宿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每校需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业保安人员,设立医务室,按在校生每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须有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指导和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快速救治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