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7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受省精神文明办的委托一行五人到维西对维西县创建首批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测评。测评组严格按照《2010年云南省文明县城测评方案》进行,根据测评体系的规定,他们采用实地考察(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县城的100户居民)、材料审核、听取汇报和整体观察五种方法对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测评考核。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7日下午,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秀萍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张志宏同志作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汇报,县级各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汇报会。会上,张志宏副书记就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了详细地汇报,测评组叶冰组长对这次测评工作的目的、意义、手段等作了很好的发言。会议一致认为: “省级文明县城”这一称号,是反映县城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全省评价和反映一个县“四个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综合实力、社会进步程度的体现,是党委、政府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城市市民素质、文明水平的体现。它对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都能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搞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不仅仅是把省级文明县城简单地当作一项荣誉、一块牌子去争。更重要的是通过文明县城的创建,实现县城市容市貌的改观,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干部和群众的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打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测评组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自检自查;要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真正做到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做到个个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