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规划》,积极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州地税系统采取三项措施,推进纳税服务上水平。
一是抓权益。以贯彻落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将纳税人的14项权益和对应的税务机关义务编入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向纳税人公布,方便纳税人主动维权,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积极推进办税公开,做到经常性的事项长期公开,阶段性的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的事项随时公开。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税收政策宣讲会、举办培训班、送法上门等措施,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二是改善办税环境。以方便纳税人为出发点,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标准化改造,做到办税服务厅外观标识、厅内建设、窗口设置、服务标志、设施配置、服务内容六个统一,设置咨询辅导区、资料取阅区、取表填单区、办税服务区、自助办税区和办税等候区六大服务功能区域。同时,选派精通税收业务和少数民族语言、了解民族习俗的人员到办税服务厅一线窗口,为少数民族办税户提供双语服务。
三是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在巩固办税承诺制和限时制的基础上,更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加速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规范办税行为。对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解缴、发票领购、减免审批等事项,实行“一窗式”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形成科(股)室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纳税人转的办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