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我县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维西县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维西县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体现。
维护“半边天”合法权益
近10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半边天”社会地位。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分配权,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同时,通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妇女社会保障权利得以充分实现。2010年,该县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3%(包括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享受待遇)有543人,其中妇女干部77人,占14.18%。2000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346人,其中妇女人数为621人,到2010年妇女增加到781人。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我县通过多种途径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纪委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女领导干部;县处级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从2000年的2名增加到2010年的4名;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20.19%,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3.33%,基本实现村两委中一定要有一名女委员的目标。
妇女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维西县成人妇女识字率、青壮年妇女识字率分别达到99.58%和99.94%。科技、农牧等部门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培训及项目实施中,注重兼顾农村妇女经济利益。10年来,共培训农村妇女实用技术405期,参训妇女达48965人次。
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性病、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2000-2010年共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58期,参加讲座妇女达1845人次。通过加大卫生经费的投入以及整合“降消”项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资源,采取住院分娩补助、贫困救助、限价收费等方式,减轻农村孕产妇住院经济负担,住院分娩率得到巩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妇女生殖健康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广泛宣传新型生育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农村独生女户给予多方面的扶助;普及生殖保健知识,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开展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成果;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道疾病查治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化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避孕节育技术和方法,大力降低手术并发症。每年定期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妇科病普查普治的人 数逐年得以提高。
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严厉打击一切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2000-2010年破获强奸案22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13起。教育广大妇女牢固树立“四有”、“四自”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教育广大妇女远离毒品,为创建平安维西作出贡献,积极为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还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活动倡导妇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权力,能够自主婚姻和男子平等管理家庭经济。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倡导妇女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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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儿童成长
近10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划”,众手呵护祖国的花朵,推动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43.99‰和53.2‰下降到2010年的19.15‰和20.67‰;到2010年,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9%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3.22%;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率达96%。
儿童教育得到巩固和提高。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教学条件,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培养儿童健康成长的抓手,完善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制度,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学校实行量化考核评估。建立了教育经费的稳定保障机制。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6140万元,比2000年增加13267万元,提高投入82.2%,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投入。
2010年,我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19%,其中女童入学率达99.76%,达到了终期目标;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88%;小学学生辍学率从2000年的8.2%降至2010年的0.12%;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58.14%上升到2010年107.54%,其中女童毛入学率从60.13%上升到106.4%;初中学生辍学率从2000年的9.9%降至2010年的1.86%;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2010年,县城96%、农村67%的家长不同程度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
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县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发展规划》等保护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辅导,广泛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儿童的健康成长。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了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监管力度,有力地保护了儿童的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净化儿童生存环境。“儿童优先”原则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201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县城绿化覆盖率达75.1%,绿地率达77.9%;残疾儿童康复率从2000年的5%上升到28%。
保护儿童权益的相关机制逐步完善。该县政法部门在实施两个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和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强奸、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严打”惩治的重点,有效遏制了暴力侵害妇女儿童和拐卖人口犯罪的势头,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10年来,办理儿童法律援助案件 38件,维护了儿童应有的合法权益。利用“六一”、“五四”等时机到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