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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维西县委维学建办通【2010】5号
发布时间:2011-07-23 15:32:58
来源:学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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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县各单位: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我县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自启动以来,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诸如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到位、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和差距。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实现既定的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经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县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中需要着力解决好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氛围的问题


  我县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以来,县委下发了《中共维西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维办发[2010]40号),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共维西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维办通[2010]43号)等文件。但从目前整体情况看,各单位、各部门推进不平衡的情况仍然较为突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讲政治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大乡(镇)、村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力度。组织、纪检、党校等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主要街道悬挂“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全面掀起推动学习型党组织热潮的浓厚氛围。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利用已有的资源和平台,开设专栏,留出足够的版面、频道,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宣传标语:1、 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发展。2、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3、 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4、 践行核心价值观体系,弘扬社会新风正气。5、 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6、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7、 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关于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进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州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精神,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县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州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推荐工作和建立县级示范点工作。示范点的选点标准具体如下:


  1、广覆盖。示范点能够基本涵盖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既要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也要有农村、社区(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


  2、有特点。示范点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在发动党员干部学习、树立先进学习理念和创新学习方法途径上充分体现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可以突出一个侧面、一个方面的特点,不求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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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求实效。示范点能够按照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在发动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上出实招、见成效,干部群众认可度高。


  4、能推广。示范点创造的经验能够以事实为依据,经得起推敲,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其他同类型同层次的党组织具有借鉴推广意义。


  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县拟确定15个左右县级示范点,由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指导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各项材料等确定,由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将在2010年12月20日前建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于2010年12月20日以前将推荐示范点名单和500字左右简要推荐意见报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指导组负责人,各指导组负责人又将确定的单位报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示范点。


  三、材料报送问题


  为及时掌握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指导与沟通,根据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要求报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关信息的通知》(维学建办通【2010】3号)精神,现再作如下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将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创新方式、亮点、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以总结、调研报告、信息、简报等各类形式及时报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周至少报送一篇简报。


  2、各单位、各部门每月向县委 “学建办”汇总报送两次宣传报道线索,每次报送线索不少于2条,每条线索配不少于500字介绍,言简意赅说明线索价值所在,以便做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报送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参学、促学和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以及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方面的思想理论动态,包括调研报告、重点文章、观点摘编等,不限字数和格式,关键是有见地、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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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问题


  1、完善学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集中学习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经常开展集中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积极参加各级干部培训轮训,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经常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二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途径。三是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


  2、各乡镇要根据县学建办推荐的学习书目结合各自实际向乡(镇)、村内党员推荐学习书目,县级各部门要根据县学建办推荐的学习书目结合单位实际确定一批理论和业务书目推荐给党员,供党员学习。


  3、创新学习方式。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现有资源,搭建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方式。


  4、考评学习绩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有可操作性的学习绩效考评机制,以保证学习效果。


  5、构建长效机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构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是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各地区、行业和部门特点,构建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做到常抓不懈,以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加强分类指导的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乡镇要对各村进行严格要求、系统指导,真正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到基层,县级各单位、各部门要经常了解下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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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认真组织好创先争优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理论研讨有奖征文活动的问题


  为认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创先争优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州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两项活动,州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州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将在2010年11月20日--2011年4月20日举办全州“电信杯”创先争优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研讨有奖征文活动,并在媒体上刊发(播)了启事。要求我县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七、加强督促检查的问题


  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各乡镇(村)、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下属各部门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州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下旬,对三县一区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广泛宣传。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在近期对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广泛宣传,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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