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迪庆州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魅力维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维西新闻
新闻中心
维西新闻
通知公告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国务院要闻
省政府要闻
州政府信息
公车亮明身份 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2013-05-23 10:32:51
来源:香格里拉网
浏览次数:106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维西县三措并举狠刹公车私用风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近日,维西县纪委监察局三措并举,狠刹公车私用、公车私驾风气。
登记公车信息。对全县的公车车型、牌照号、驾驶员、手机号码、使用部门、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掌握了解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公车情况及使用部门。
亮明公车标识。全县公车在挡风玻璃统一位置张贴醒目的“公务用车”标识,为公车亮明身份,并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自联系部门的张贴公车标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标识“全覆盖”,对执行不力,拒不张贴公务车标识、擅自撕毁标识和未按规定张贴公务车标识的,将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签订公车使用承诺书。与全县53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承诺书》,并保证在签订承诺书之日起认真执行。对违反公车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问责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主管车辆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维西县200多名农民工接受消防培训
下一篇:
同乐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