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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盛春开展巡河工作并主持召开维西县河(湖)长领导小组暨县总河(湖)长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11 10:10:14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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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马盛春到永春河、澜沧江流域开展巡河工作,并主持召开维西县河(湖)长领导小组暨县总河(湖)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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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春先后到永春河、澜沧江水域进行巡查,实地查看沿途水环境治理、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并现场办公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当天下午,马盛春主持召开维西县河(湖)长领导小组暨县总河(湖)长会议。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建新作维西县河(湖) 长制工作报告,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县河(湖)长制副总督察李良作维西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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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盛春指出: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涉藏州县经济社会发展“四件大事”的战略定位上来,统一到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澜湄(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国际合作的工作任务上来,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维度、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自觉承担起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大责任,为争当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进迪庆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维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扛实河长制工作重大政治责任。

要持续开展“清四乱”(乱建、乱占、乱采、乱堆)专项行动;要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快非金属矿(石灰岩)规划出让工作;要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要进一步落实长江流域禁渔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禁售野生鱼类;要切实加强涉河涉水建设项目审查、监管,确保河(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见行见效。

加快建章立制,促进河长制工作体系化、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建立制度化督察机制,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规范化协作机制,各级河长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统筹合作、各尽其责;建立常态化清河机制,在坚持一月一清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发动群众,团聚力量,号召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和一起治理县域内河湖水资源,全力打造维西青山绿水良好局面。

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依法履职尽责,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县、乡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跟踪、考核职责,及时分办、督办重点工作事项。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级河(湖)长三级责任体系。要加快巡河护河员推广工作,制定推广方案,力争在2023年内实现巡河护河员全覆盖。同时,要大力宣传维西县推进河(湖)长制取得的成效,积极倡导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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