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其中明确
审批渠道、办理时限等相关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函〔2022〕5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省持续推进“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未批先建、无规乱建、超标准随意建设等情况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解决“该不该建”、“在哪里建”、“怎么建”等问题,引导农村有序建房,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避免房屋建成后闲置浪费和占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