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 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为己任,紧盯河湖长制目标任务,突出落实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等举措,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近期,维登乡党委主要领导陪同州人大常委会,州司法局局长仁青江初、州水务局相关领导,到维登乡通甸河开展巡河督导工作。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在巡河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杨树奇副主任要求: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巡河。二是要提高巡河频次,加强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限时整改,筑牢汛期安全防线。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鼓励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水生态环境。
此外,巡河人员一行还与怒江州中排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北甸村与兰坪县交界处的尾矿处理厂的管护、运行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随处就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抬头就能看见蓝天白云,这是每一个人的愿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维登乡将立足自身岗位,不断创新巡河治水、护河监督、涉河宣传等工作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河湖治理保护,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