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100.00元,较上年减少41,000.00元,下降14.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7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1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15.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1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15.99%。2024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