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9,000.00元,较上年增长239,000.00元,增长率132.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1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3.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原因: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4,900.00元,较上年增加239,900.00元,增长154.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0,000.00元,较上年增长24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3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上年度预算基础上减少10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长原因为:省机关事务局批准购买一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二、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