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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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5109/201800169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7
【部门预、决算】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7 15:41     浏览次数: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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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1000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救灾、城乡社会救济、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城乡社会福利、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负责老龄工作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组织救灾工作,掌握灾情和发放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民生产自救。

(二)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民政对象的救济和医疗救助。

(三)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等。

(四)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主管社会福利和福彩发行和销售服务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六)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七)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八)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负责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等优质服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十)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除以上的职责外,还负责本局的财务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机构无变动和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我局核定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18人、事业编制18人、行政工勤编3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7人,提前退休享受优惠政策3人退休人员5。核定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2  辆、殡仪服务车2辆,敬老院生活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412.59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支出2412.59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476.38万元、商品服务收入4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1887.77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02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302.57万元,占总支出的5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维西县民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人员支出440.3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0%,比上年的307.33万元增加133.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普遍调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维西县民政局项目支出共计1302.58万元,比2016年的9608万元减少8305.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预算时把城乡低保及城乡医疗救助列入项目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里没有列入城乡低保及城乡医疗救助。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8.7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02%,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2万,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3万,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9.13万元比上年度的支出10.12万元明显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0.18万元也相对增加,增加幅度为0.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1.17万元也相对减少,减少幅度为0.12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之往年明显减少,原因是三公调减,日常业务减少。(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具体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视察农村公路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农村公路情况检查发生的工作餐费,住宿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7万元,与上年对比33.4万元,减少2.5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部门资产总额491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66.01万元,固定资产2345.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48.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11.63 

2566.01 

2345.62 

614.25 

114.37 

 

161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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