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6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职位设置,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实施引进外国智力的实施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和上报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州人社局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四不”型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111人,完成目标任务1920人的110.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6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181.5%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212人,完成目标任务 160人的13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全县就业人数14880人失业登记人数人员569人实际登记失业率3.68%)。二是突出重点扩大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473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223.1%;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人,完成目标任务6人的100%;扶持12名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70人,完成目标任务70人的100%;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47人,完成目标任务47户的100%;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目标任务6人,零就业家庭保持清零状态。三是突出培训稳定就业。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企业主导、基地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1041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685人次),完成目标任务6200人的168.0%;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4.8512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7万人次的131.1%,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48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300人的191.4%,实现劳务收入2亿元以上;帮带和自发转移输出11627人次,有序输出143人次,转移流向为:县内转移5373人次,省内县外转移1958人次,省外转移4437人次,建档立卡2635人次,转移就业分布情况:一产959人次;二产3895人次;三产6916人次。四是极力推进全县未就业人员就业。成功举办现场招聘会2次,共计68家企业,2000余名待业人员参加招聘会,共有542名待业人员与28家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2、我局认真落实国省、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等新政策,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保障能力明显提升。2017年机关、企事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6937人,完成目标任务6600人的105.1%(其中:机关事业职工4654人,企业2283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6714人,完成目标任务6400人的104.9%(其中:机关事业职工4654人,企业206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27764人,完成目标任务26990人的102.9%(其中城镇职工9107人,完成目标任务8483人的107.4%;城乡居民18657人,完成目标任务18507人的100.8%;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3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954万人,完成目标人数11.7489万人的100.4%。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77户,涉及参保职工4788人,完成目标任务3500人的136.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101660人,完成目标任务99788人的101.9%(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676人,完成目标任务6800人的112.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3984人,完成目标任务92988人的101.1 %,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基础性养老金人数16494人,共发放养老金 162808人/次,缴费参保75658人,符合领取养老补助(55—59周岁1—2级重度残疾人员为100人,共发残疾人养老补助金881人/次)。截止年末,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8.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08万人的100.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全县人民群众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工伤有补偿、生育有保障,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159件,涉及金额1018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49件,涉及金额1008万元,结案149件,结案率100%,共为85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99万元。对5户存在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4份。稳定了社会,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120户,每名专职监察员巡查60户,日常巡查面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3件,涉及人数564人,涉案金额786.95万元,结案83件,结案率100%。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参加年审企业158家,年审合格率达100%。
4、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1658人/次,新签续签劳动合同1658人,共审查劳动合同1658份。全县用人单位共155户,在岗职工4489人,签订劳动合同4489人,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其中农民工1558人,签订劳动合同1558人,合同签订率100%。共累计通过有效集体合同148份,涉及职工1993人(其中:本年度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份,涉及职工4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现设15个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工资福利与退休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公务员管理股、人力资源市场股、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局、劳动就业服务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股、法制监察股、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5人行政工勤9人,事业编制19人,合计编制数63人,现有在职职工63人,其中:行政办公室16人、工资福利与退休股3人、职业能力建设股1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1人、社会保险股1人、农民工工作股1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5人、公务员管理股2人、人力资源市场股2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7人、医疗保险管理局14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人、法制监察、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股5人、劳动就业服务局4人。
纳入2017年决算全县离退休人员18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27人,属于我单位退休人员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为15858.56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为5815.68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长了10036.47万元,提高了172.69%,其增加的原因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资金本年度纳入我单位统一进行决算,且本年度大幅度调资,预算收入金额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为1587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5.7万元,占总支出的88%;项目支出1911.1万元,占总支出的12%。2016年预算支出为5847.68万元,2017年与上年度对比增长了10029.12万元,提高了171.5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50.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把社保局资金支出纳入本单位统一决算,社保资金金额较大,决算支出也较大。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比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比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为191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1.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度中把部分基金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放入项目核算,而本年度放入基本支出核算。本年度具体项目支出为招考经费10万元、局机关养老保险及业务经费66.99万元、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0.5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及保险等744.9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及慰问金4万元、就业补助525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3.54万元、扶贫培训项目资金149.2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78.84万元、微型企业培育省级补助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84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6.4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把社保局资金纳入本单位统一决算,社保资金金额较大,导致本年度支出数大幅度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及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全县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经费等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3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经费支出。
5. 农林水支出56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就业扶贫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6家微型企业培育补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5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职工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1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维修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5万元,下降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6%。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占21.2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8万元,占78.7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1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1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1批次,接待人次1750人。主要用于各经办机构加班、下乡及上级部门下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33万元,减少70.5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将培训资金放入办公费,导致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例较大。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只包括机关办公费、车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总计918.7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2万元,减少20.1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04元,减少46.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原社保办公大楼划转入开发投资公司,而新建办公大楼暂未决算未能录入固定资产。
本年度负债总计215.11元,比上年度减少18.73元,减少8.01%,减少原因为单位上年暂存款已在本年支出较大部分,负债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栏次 1234567891011合计1918.72215.11221.6142.5344.98 134.1 4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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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8万元,采购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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