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0000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县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以及其它特殊民政对象的救济和医疗救助。
(二)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主管社会福利和福彩发行和销售服务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四)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五)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负责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等优质服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八)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除以上的职责外,还负责本局的财务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是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工作部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财务室、办公室、社会事业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下设股所级事业单位3个(城区中心敬老院、殡仪馆、流浪乞讨救助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维西县民政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我局核定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14人、事业编制15人、行政工勤编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7人,提前退休享受优惠政策9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殡仪服务车1辆、遗体运输车1辆、敬老院生活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0.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30.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30.17万元(本级财力1430.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0.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13万元,项目支出496.0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0.17万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588.79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98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13.85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101.32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66.04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0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1.2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1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27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6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1.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13万元,项目支出496.04万元)。
1、基本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726.0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8.39万元;30102津贴313.11万元;30103奖金10.7万元;30107绩效工资102.0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9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3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1.8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95万元。其中:30201办公经费16.86万元;30228工会经费8.63万元;30229福利费0.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35万元。
2、项目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18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534.18万元;30306救济费13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9.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6次,共计接待2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根据公车改革,维西县民政局留用车辆为一辆,编制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政局制定了《维西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量化评分表》,从产出、满意、效益。三个方面分别设立三级指标建立评分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详见:维西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量化评分表),对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和评分依据都作了详细描述。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我局支出绩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9.95万元,其中:办公费16.86万元、工会经费8.63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5.1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都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经费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二、立项依据
维政办发【2017】33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按照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定合格后到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全县有4963人残疾人,其中:困难生活补贴2231人;重度护理补贴2732人(含一级残疾人、二级残疾人、精神、多重三级、四级)。
五、项目实施内容
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其中:重度护理补贴含一级残疾人、二级残疾人、精神、多重(三级、四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级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省财政根据各地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州县财政按照25%、75%比例负担。州县要结合受助对象人数、资金支出情况、当地财力状况,将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县残疾人符合条件全部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按月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两项补贴工作制度,使全县4963人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
一、项目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立项依据
迪民发【2014】11号迪庆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共有城市低保457人(其中:残疾人6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3人),登记失业人员15人,灵活就业人员10人,未登记失业人员83人,务工人员148人,务农人员19人,老人及未成年人182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对象持有非农业户口及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省级按照全县所需资金补助80%,剩余所需20%,由县级配套进行解决。按照各县实际享受城市低保人数测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通过对全县困难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切实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水平。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建设;二是增强了贫困群众投入生产、改善生活的信心;三是切实让贫困群众感受到身处困境时有党和政府的关怀扶贫成果与人民共享的和谐理念。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0111
县民政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