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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人大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人事人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依法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一年来,维西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党章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提高工作站位
常委会班子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找准工作定位。坚定不移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紧贴社会民生事业,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忠诚履职,依法保障和促进维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努力展现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新形象、新作为。始终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全县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审议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有力保障重要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任命干部监督方式,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确保实现县委意图,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始终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始终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在服务发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修正案)完成党内报批手续。审查和批准“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这一目标,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召开九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审查和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等政府重点工作。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落实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度预算收支调整方案,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劳动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3.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始终紧紧依靠代表、支持代表、保障代表开展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继续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各项活动的范围,组织代表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乡村旅游工作情况视察。用好用活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县人大代表“走基层、访选民、听民意”等活动,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果。认真审查并组织交办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分解落实督办责任,着力提升办结率和满意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93件 。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开展全县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视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开展周边县市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情况考察。
4、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宣讲,团结发展的人大思想基础不断筑牢
按照州委、县委的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公开揭批十四世达赖、反分裂反渗透宣讲作为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向机关干部职工全覆盖宣讲、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宣讲,推动人大系统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宣讲工作,进一步筑牢反分裂反渗透的铜墙铁壁。
5、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自今年7月全省同步启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以来,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级党委、人大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一坚持、两提前、三到位、四严格”,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统筹安排、措施上扎实有力,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2012年12月21日,县人大代表88个选区、乡镇人大代表266个选区同步开展选举,全县115780选民中103277人参加了选举,参选率达89.2%。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756名,为加强全县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结一年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离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工作中,维西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找准工作定位。坚定不移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及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紧贴社会民生事业,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忠诚履职,依法保障和促进维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奋力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平安新时代新维西作出人人大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1131.00万元对比减少59.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转正式退休后工资和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减少;2.由于2021年年终决算按收付实现制政策执行,年底未使用完资金收入被财政收回,致使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8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03万元,占总支出的97.23%;项目支出29.99万元,占总支出的2.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0.70万元对比其中:基本支出1,060.54万元,占总支出的94.63%;项目支出60.16万元,占总支出的5.37%;对比上年支出减少3.45%,基本支出所占比例与上年有所升高;项目支出所占比例与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为:1、提倡节约增效,开展工作中尽量做到节省开支;2、单位缴费比例调整;3、受疫情影响,经费的支出达不到预期的使用目标(如培训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2.03万元。与上年1060.54万元对比日常支出减少0.08%;,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减少;2、单位缴费(五险一金)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9万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6万元对比支出减少50.15%,主要原因分析:1、提倡节约增效,开展工作中尽量做到节省开支;2、受疫情影响,经费的支出达不到预期的使用目标(如培训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本人大机关的职能和代表履职工作支出。包括:1、开展监督工作支出8.36万元;2、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支出5.45万元;3、开展代表联系、履职能力提升、农民代表补助等工作支出16.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120.70万元对比支出减少3.45%;主要原因分析:1、提倡节约增效,开展工作中尽量做到节省开支;2、单位缴费比例调整;3、受疫情影响,经费的支出达不到预期的使用目标(如培训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1%。主要用于维持县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5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6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20.46万元,致使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26万元,增长8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67万元,增长13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95.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内购置公务用车1辆,致使本年“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5万元,占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46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报废处理、因为开展需要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维西人大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维西人大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5万元,与上年支出140.0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21.88%;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0.8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机关行政运行方面用于正常开展工作和业务等经费89.19万元;2、会议经费18.87万元;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59万元;4、用于开展代表联系工作费用12.56万元;5、用于开展代表视察及培训等相它相关方面的费用支出45.44万元。共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0万元,固定资产199.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26.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9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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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19.96 | 20.30 | 199.66 |
| 64.75 |
| 13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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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开展专项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