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376400000
附件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实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服务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局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指导医保窗口作风建设。承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3、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督股。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县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筹集工作,牵头承担医疗救助工作。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强化医保服务工作。始终如一落实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高质量完成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清算等工作;落实“政府救助平台”医保工作任务,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探索创新医保工作模式,推行乡(镇)及各参保单位医保工作年度考核量化评分制度,全面压实相关单位及部门抓医保工作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工作。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省、州出台的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为全面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的同时,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改革协调联动工作。抓好国家医保目录落地执行。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严格执行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稳妥开展我省25个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确保目录及时落地、政策严格执行;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逐步推行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四是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协议监管、行政监管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四层监管构架多层次基金监管体系;健全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机制,实现逐一跟踪督办。主动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扩大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探索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内部信息系统延伸,加强行为引导和审核,加快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
五是进一步强化智慧医保工作。不断完善智慧经办,医保经办流程更加标准化、自动化。不断提升智慧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推广应用,加强医保大数据综合治理。充分挖掘全县医保集中统一的数据资源,提升医保数据统计质量,动态监测待遇政策运行情况,实现待遇落地可视化监控,为宏观决策分析提供支撑,切实履行医保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88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7.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77万元,增长率8.13%,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5人,工资福利、职工社会保险及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88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7.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77万元,增长率8.13%,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5人,工资福利、职工社会保险及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887.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5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较上年增长;项目支出37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故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4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99.9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失业、大病保险费支出;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74.7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支出;2101501行政运行38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9.39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9.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属县级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84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
项目总体目标: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二是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绩效指标8条,其中产出指标6条,效益指标1条,满意度指标1条。主要指标内容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大于等于139000人;数量指标-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等于640元/人;数量指标-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等于320元/人;质量指标-以户籍为基数的基本医疗综合参保率大于等于95%;质量指标-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医疗综合参保率大于等于90%;时效指标-当年各级财政到位率等于10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全县医疗水平大于上年水平。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建档立卡医疗补助
项目总体目标:一是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二是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完善医保支付管理。三是对照国家脱贫攻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狠抓政策落地见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切实防止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
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绩效指标7条,其中产出指标4条,效益指标2条,满意度指标1条。主要指标内容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救助对象人数(人次)大于等于43400人(人次);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大于等于99%;质量指标-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大于等于99%;时效指标-救助发放及时率等于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大于上年水平。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年度增加5人,办公经费、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7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2万元,固定资产6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
二、立项依据
云医保(2019)76号、云财社(2019)252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2022年10月起正式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底,2023年1月至9月由县财政根据实际参保情况将财政补助资金下发,由县医保局补助到位。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根据2022年参保人数及2023年参保标准,进行资金预算。预算明细为: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3.9万人,人均8.96元,合计补助124.5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二是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及医保管理体系,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待遇,对照国家脱贫攻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狠抓政策落地见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切实防止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建档立卡基本医疗财政补助
二、立项依据
维政办发(2017)132号、迪政办发(2019)53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建档立卡基本医疗在2023年1月至9月由县财政根据实际参保情况将财政补助资金下发,由县医保局补助到位。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根据2022年参保人数及2023年参保标准,进行资金预算。预算明细为: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数41200人,人均56.7元;建档立卡检测户人数2200人,人均75.6元,合计250.2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二是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基于协议管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运行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更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八、项目实施成效
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及医保管理体系,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待遇,对照国家脱贫攻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狠抓政策落地见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切实防止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