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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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7646/202400005
文  号
来 源
维西县人大
公开日期
2024-03-15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5:48     浏览次数: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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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维西县人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人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维西县人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维西县人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的有力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维西做出人大贡献。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2)聚焦“国之大者”“县之要者”谋划和推动工作。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生态环保、三农工作、民生保障等建设现代化维西的重点任务,谋划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全面完成县委交办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林长制、河湖长制督察,挂村包企、挂联宗教场所等任务。

(3)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确保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2.高质高效做好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4)有序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始终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加注重“小切口”“小快灵”,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将县委关注、群众关心、发展急需的项目作为立法重点,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建立立法项目库,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

(5)丰富民主立法形式。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待。充分发挥好县人大常委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作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扩面提质、增效赋能。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作用,完善立法意见建议收集、吸纳、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6)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贯彻落实新的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坚持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主动审查有机结合,加大督促纠错工作力度,更高质量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运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3.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7)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助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更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收支方案的报告,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计划执行的刚性约束力。

(9)加强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0)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开展专题询问,规范专题询问程序和组织方式,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推动有关意见和问题的整改落实。

(1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更好发挥人大信访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4.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中央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2)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着眼我县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适时审查县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作出相关决议,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落实。

(13)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组织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各环节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依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对常委会任命的3-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5.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4)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推动代表站稳人民立场、依法履职尽责。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确保代表知情知政。

(15)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依托人大代表家、站、室,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依托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机制,拓宽代表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常态化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督办、反馈工作。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科技、医疗教育、司法等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配备硬件设施,并制定相关制度。根据《组织法》相关规定,探索开展代表持证视察工作,制定出台《维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办法(试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国家机关推行各项工作。 

(1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协助代表找准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选题,提出具有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统一交办、各级领导领办督办、办理结果评价等工作,着力解决部分单位与代表联系不够、对所承诺事项的跟踪落实不够、办理质效不高等问题,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注重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使常委会各项工作安排更好回应群众期盼。

6.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17)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精心组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加强对基层实践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维西焕发蓬勃生机、展现旺盛活力。

(18)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抓好会风会纪、调研活动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机关建设,更好展示机关良好形象。

(19)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县委机构改革要求,按程序作出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全面修订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能职责,优化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确保机关高效运行管理。深入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以文辅政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加强对上工作联系沟通和对下工作指导交流,强化上下联动,协同开展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1.9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1.9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19.53万元减少117.63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形成2024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口径,将原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补助经费规范到非公职委员范围,补助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1.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1.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1.9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19.53万元减少117.63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形成2024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口径,将原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补助经费规范到非公职委员范围,补助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1.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9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19.53万元减少117.63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年初预算人员减少,致使人员工资与上年预算比较相对减少,形成2024年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口径,将原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补助经费规范到非公职委员范围,补助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0101行政运行688.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支出、全年工会经费支出、人大机关工作经费支出;2010105人大立法6万元,主要用于立法方面的各项支出;2010106人大监督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方面的各项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14.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代表履职方面的各项支出;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8.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人大事务工作的各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金的支出;2080801抚恤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抚恤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8.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年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大病保险的支出、全年工伤保险;2210201住房公积金69.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维西县人大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维西县人大无按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维西县人大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6万元,较上年减少14.84万元,下降87.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人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人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为接待划归县接待办负责,单位不再开展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人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6万元,较上年减少6.84万元,下降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较上年减少6.84万元,下降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财政根据2023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及全县总体情况统筹作出调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维西县人大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开展专项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1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7.73万元,增加6.45万元。其中:办公费75.31万元,培训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6.83万元,福利费13.26万元(含职工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7万元,差旅费4万元,劳务费2.15万元。综上所述,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职工体检费没有列入预算,致使在人员减少的情况下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同期预算比较相对增加,形成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西县人大资产总额1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1万元,固定资产188.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40.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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