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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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553N/202400473
文  号
来 源
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3-18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8 10:11     浏览次数: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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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县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五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民政对象的救济。

2、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主管社会福利和福彩发行和销售服务工作。

3、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5、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6、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敏感词,请谨慎使用。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负责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等优质服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8、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除以上的职责外,还负责本局的财务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民政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财务室、办公室、社会事业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城区中心敬老院

2、殡仪馆

3、流浪乞讨救助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二是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维西县行政区划图;三是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民政局编制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是车辆都属于事业站所,故不在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2万元,增加3.19%,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了困难生活补贴中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0.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0.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2万元,增加2.91%,主要原因分析:因为高龄津贴比去年多预算10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了困难生活补贴中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预算;殡仪馆运行经费,所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5.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81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02万元,比上年减少194.78万元,减少18.04%,因为高龄津贴等列入项目中,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25.73万元,比上年增加245.98万元,增加20.9%,孤儿、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等列入项目中,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10.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60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费用。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费用,如低保工作经费及殡仪馆运营经费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28.3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134.37万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助的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44.0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困难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贴的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4.7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其他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7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意外伤害险保险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大病及工伤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6.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维西县民政局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维西县民政局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维西县民政局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根据维政办发【2017】33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迪财社【2020】48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民政局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级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省财政根据各地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州县财政按照25%、75%比例负担。州县要结合受助对象人数、资金支出情况、当地财力状况,将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024年预算资金测算人数以2023年9月末发放人数,全县残疾人5690人,其中:困难生活补贴3410人,护理补贴2280人、一级护理751人、二级1719人,2024年县级财政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测算配套644.052万元,通过实施两项补贴工作制度,使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

(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迪民发【2014】11号迪庆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省级按照全县所需资金补助80%,剩余所需20%,由县级配套进行解决。按照各县实际享受城市低保人数测算。

我县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30人。其中:登记失业人员7人、灵活就业人员126人、未登记失业人员49人、在校生11人、其他66人、老年人71人。2024年预算资金测算人数以2023年10月末发放人数,全县有330人城市低保县级财政配套100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建设;二是增强了贫困群众投入生产、改善生活的信心;三是切实让贫困群众感受到身处困境时有党和政府的关怀扶贫成果与人民共享的和谐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0万元。较上年减少24.88万元,下降55.44%,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西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68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68万元,固定资产445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15.32万元,无形资产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减少2708.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二、立项依据

        维政办发【2017】33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按照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定合格后到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全县有4963人残疾人,其中:困难生活补贴3410人、重度护理补贴2280人(含一级残疾人、二级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 100元、二级每人每月 90元发放。

五、项目实施内容

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其中:重度护理补贴含一级残疾人、二级残疾人、精神、多重残疾(三级、四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资金筹集包括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州级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省财政根据各地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州县财政按照25%、75%比例负担。州县要结合受助对象人数、资金支出情况、当地财力状况,将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县残疾人符合条件全部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按月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两项补贴工作制度,使全县4963人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3日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立项依据

       迪民发【2014】11号迪庆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共有城市低保330人(其中:登记失业人员7人、灵活就业人员126人、未登记失业人员49人、在校11人、其他66人、老年人71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对象持有非农业户口及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省级按照全县所需资金补助80%,剩余所需20%,由县级配套进行解决。按照各县实际享受城市低保人数测算。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通过对全县困难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切实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水平。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建设;二是增强了贫困群众投入生产、改善生活的信心;三是切实让贫困群众感受到身处困境时有党和政府的关怀扶贫成果与人民共享的和谐理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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