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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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81X4/202400616
文  号
来 源
保和镇
公开日期
2024-10-1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2:58     浏览次数: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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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和镇党委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脱贫攻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筑牢傈乡堡垒,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12351”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持续深化“雪域傈乡九大工程”和雪域强基行动,在“两个覆盖”和“两个功能”发挥上久久为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规范落实州委“五个第一”机制,深化“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抓实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周五职工例会学习35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84场次,覆盖党员人数100%。坚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统筹推进社区、农村、机关各领域党组织建设,着力锻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基层党组织,年内优化设置17个党支部,组织覆盖率从59%提升到71%,全覆盖开展党支部分析研判和分类定级,确定先进党组织11个、一般党组织64个、后进党组织1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2个,按照争先扩中治软总要求,全面提升组织建设水平,实现16个党组织晋位升级。坚持以典型示范为牵引,持续深化永春河党建长廊建设,年内实现申报州级党建示范点1个,申报县级“六面红旗党组织”4个,镇级示范点5个,进一步筑牢了雪域傈乡堡垒。

2.做实优势产业,群众增收取得新进展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按照省委、州委推动产业发展,念好“土特产”“三字经”要求和我县“23451”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我镇地处云岭横断山脉南延、西靠雪龙山脉,永春河自东南向西北贯穿全境的地理特点,重新将全镇划分为4个产业规划区,城区及城郊立足人口流动大、商品市场繁荣、交通通达畅的优势,重点发展仓储加工商贸物流产业;河谷地区立足气候条件好、水资源丰富的优势,主要发展粮食作物、蔬菜、生态农庄等产业;二半山区立足农村劳动力富足和优质的土地资源优势,重点推广冰葡萄、畜禽、经济林果等产业;高寒山区立足群众传统种养殖习惯和独特的海拔气候优势,重点推进小杂粮、中药材种植、中华蜂养殖等产业。通过合理布局,形成产业与产业之间互相映衬,互相融合,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和产业效应。致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在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增强群众内生动力三项工作上发力,做优做强中药材、冰葡萄、蔬菜、食用菌、畜禽、休闲农庄六大产业,并都取得了较好成效,预计实现农业生产总值19620万元,同比增长9%。全镇目前获得“三品一标”认证32个,其中无公害产品1个、绿色食品18个、有机产品认证1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始终坚持项目带动发展的理念,严把项目“申报、入库、实施”3个关口,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23实施18个项目,投资3040.49万元。其中涉农整合项目8个,涉农资金1812.99万元,支出1808.69万元,支出率为99.43%,项目开工率为100%。

3.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呈现新面貌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对全镇6条河流和1个在建水库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截至目前,镇级河长共巡河60次,清河行动7次,清理河道累计约19公里,清理处理垃圾约6吨。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坚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健全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全力推动了林长制工作落实,森林生态得到进一步保护。全年完成义务植树4.6万株苗木,造林绿化面积300余亩,查办林政案件8起,受理采伐证申请141份,发放涉林资金2473万余元,开展防火宣传243期,签订承诺书、责任书11859份,查处违规野外用火32起,规范设置防火卡点22个,发生森林火警3起,均得到及时有效扑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水源地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抓实耕地流出整改。全镇涉及流出总面积1138.9亩,整改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通过上下联动、总支带头、团结协作、攻坚克难,逐块梳理、逐块整改,共完成整改1226亩,整改率达130%,充分彰显了保和担当、保和作风。

4.坚守安全底线,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

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紧扣“平安保和”建设总目标,以“社会稳定网格”助力“五网合一”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命案防控、禁种铲毒、缉枪治爆、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大排查”“大接访”活动,严格落实“3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排查矛盾纠纷270起,化解266起;通过“大接访”共预约信访事项7件,接到相关咨询5件,接访7批次26人次,已全部办结。紧盯“婚恋”“涉酒”两个导致命案的关键因素,全面抓实命案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未发生因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敏感案事件。以“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围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0000余人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申报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州级民族团结之家2户,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8名,申报维西县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个,教育基地1个,民族团结之家3户,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宗教服务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紧扣维西县基督教、天主教“3435”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通过“润土培根”“润心同向”工程,开展理论学习、普法教育、政策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持续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思想引领,年内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及教职人员25人次,巡查宗教活动场所190余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防汛应急转移避险演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然灾害防治、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防范等工作,紧盯重点领域,细化应急工作机制和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600余场次,安全隐患排查3轮次,整改隐患8处,应急演练41场次。稳步推进土地延包工作。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发放土地承包证书4726本,涉及人数17374人,地块23643块,土地36132.03亩。全力推进市政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有序推进维西县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永春河流域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春河路景明路环西路建设等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和矛盾调处稳控工作,努力化解遗留问题。

5.坚持以民为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聚焦“一老一小”。结合保和镇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完成全镇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并投入运营,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品牌特色持续提升,荣获维西县青少年足球U8联赛冠军、云南省“护苗联盟·绿书签”决赛第一名,保和镇第二完全小学探索性开展综合性教育,荣获第五届州级文明校园、迪庆州教育发展先进集体等荣誉,以幸福食堂、“康乃馨”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队等为载体,积极开展代跑、代办服务,提升老人幸福指数。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完成46户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资金申领,实施1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临时救助29人,开展残疾人竹编技术培训59人次,实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28人,机构托养14人次,残疾人子女“金秋助学”25人,有序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36场次送戏下乡、文化进万家演出活动和55场次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打造文化惠民品牌,建设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实现图书馆总、分馆统借统还,文化馆总、分馆互联互通,开展12场次文化培训活动,逐渐建立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的长效机制,组建15支村(社区)文化队伍,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暗访复审,腊八底村、白鹤山社区、十字街社区、保和村通过省级卫生村州级复审。深入开展救助帮扶工作。着眼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累计走访困难对象5825户,低保低边及生活补助共计发放1259.37576万元,充分发挥低保在解困脱困中托底保障作用,常态化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停发低保263人、新增691人。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保补贴等各类惠民政策。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共23701人次,推进各类保障“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持续深化“扩中提低”工作,依托“四级联动”劳务服务体系,全镇转移就业率达80.92%,新增就业1747人次,完成技能培训2238人次,在康恩家园率先成立全县第一个零工驿站,进一步搭建供需平台和规范零工市场,拉河柱村农村建筑施工队、罗马村外卖小哥焕发新就业新业态青春活力。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完成723名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工作,申领及发放635张退役军人优待证。

6.加强自身建设,彰显为民服务新风采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事项信息发布,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坚持高效履职。落实效能革命作风革命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强化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的民生诉求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用日常的点滴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清正廉洁。始终把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宅基地审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强化监管、规范用权,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以案促改、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打造清正廉洁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基层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服务中心)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林长制管理中心)

3.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河长制管理中心)

4.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6.财政所

7.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和镇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所属6家单位非独立核算,不纳入汇总,并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605988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06622.56元,占总收入的94.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53259.50元,占总收入的5.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178748.32元,下降4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060525.72元,下降33.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118222.60元,下降82.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7534401.89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2250.35元,占总支出的54.68%;项目支出26072151.54元,占总支出的45.3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599629.10元,下降39.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343.49元,下降0.37%;项目支出减少37484285.61元,下降58.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收入减少,对应的项目支出也减少,而基本支出由于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压减的原因也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6225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34374.77元,占基本支出的8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27875.58元,占基本支出的1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72151.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迪庆州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3〕69号,项目金额:5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2023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3〕86号,项目金额:6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3〕23号,项目金额:49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4.十字街社区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3〕243号,项目金额:1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国资〔2023〕150号,项目金额:2444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6.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社〔2023〕92号,项目金额:3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7.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资环〔2023〕23号,项目金额:35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8.保和镇腊八底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3〕278号,项目金额:4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9.2022年无命案县(市)、无命案乡镇(街道)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3〕70号,项目金额:5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0.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社〔2023〕102号,项目金额:5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1.保和镇永春村赖石坎组扩建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3〕94号,项目金额:5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2.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3〕61号,项目金额:65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3.2023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3〕66号,项目金额:1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4.保和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3〕146号,项目金额:1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5.2023年保和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3〕19号,项目金额:12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6.保和镇康恩家园以工代训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33号,项目金额:139210.5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7.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社〔2023〕102号,项目金额:15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8.保和镇永宁社区锦城小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综〔2023〕2号,项目金额:2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9.保和镇2023年第一批衔接项目管理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54号,项目金额:207017.57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0.保和镇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3〕42号,项目金额:3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1.保和镇保和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3〕80号,项目金额5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2.保和镇扶持壮大保和村集体经济迪庆藏猪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44号,项目金额:6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3.保和镇兰永村石灰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39号,项目金额:1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4.兰永村石灰窑组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社〔2023〕112号,项目金额:12312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5.保和镇拉河柱村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3〕80号,项目金额:1371472.0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6.保和镇高泉村白马吉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19号,项目金额:2916993.1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7.保和镇拉日村农特产品展销收购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22号,项目金额:32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8.保和镇兰永村古宗湾农田提升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22号,项目金额:33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9.保和镇兰永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53号,项目金额:6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0.保和镇民族村寨高泉村白马吉组旅游提升专项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3〕63号,项目金额:1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1.保和镇永春村锅底塘组中蜂养殖项目南方电网帮扶项目,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3〕13号,项目金额:1375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2.保和镇村(社区)日常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746818.25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产生的日常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8218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9%。与上年相减少27217765.72元,下降33.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3384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一般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公共安全业务。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业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95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及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78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073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5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533208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3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类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898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33708.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46%,完成年初预算的3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52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54%,完成年初预算的5.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98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3370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5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10.29元,下降11.7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4.29元,下降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46元,下降44.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矛盾协调以及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186.58元,比上年增加222521.58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和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23283932.93元,其中,流动资产35789201.78元,固定资产58465176.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89733.74元,无形资产878781.97元(净值),其他资产223961038.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43754.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44891.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75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9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94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41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87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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