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376101000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推动红十字各项事业的开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发扬红十字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开展人道领域内的服务、救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
4.开展与各地红十字会的合作与交流;宣传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5.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建设工作,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结合主题教育,年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12余次,并要求干部职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领导干部坚持每月下乡调研,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年内开展为群众办实事30余次。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抓紧抓好廉政风险内控制度实施,年内没有出现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被查处,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依托“五网合一”党建格局逐步建立基层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工作站,便民服务点,主动融入、主动参与,推动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走共享共建共治的路子;加强会员和志愿者服务工作,推行“互联网+会员”“互联网+志愿者”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结合发展团体会员单位、战略合作协作伙伴,拓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基层阵地,有效延伸红十字会服务触角;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名副科以上干部均已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4.强化综治维稳(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分明,年内单位及挂钩村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全年无一例涉及维西县红十字会的上访事件,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及家属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确保了单位的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结合开展人道救助服务,坚持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开展博爱送万家温暖困难群众活动,发放家庭箱461个;开展博爱助学、助医、助困,帮助失学学生重返校园。全年共资助困难学生124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9.66万元;救助患大病群众20人,资助资金13.6万元。
6.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按时完成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资审核、预决算信息公开、债务绩效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化解存量资金,于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存量资金支出,并对存量资金按支出进度量化评分。
7.抓实防洪、防汛、抗旱行政责任,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目标。2023 年8月15日,塔城镇塔城村响古箐突发泥石流自然灾害,造成道路、民房、农田、车辆、人员不同程度受灾,向响古箐上、中、下四个村民小组130户受灾群众发放大米258袋,价值人民币3.741万元。
8.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依法组织募捐活动。一是4月慰问永春乡拖枝村火灾受灾户,并送上2000.00元慰问金;二是8月15日,塔城镇塔城村响古箐突发泥石流自然灾害,造成道路、民房、农田、车辆、人员不同程度受灾,向响古箐上、中、下四个村民小组130户受灾群众发放大米258袋,价值人民币3.741万元。
9.开展扶贫济困、助孤、助残等救助工作。救助贫弱人群50户,100人次,发放救灾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10万元。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到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群和麻风病人家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放家庭箱461个;二是开展博爱助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年内共资助困难学生124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9.66万元;三是开展患大病困难家庭救助20人,资助资金13.6万元。
10.继续开展助医活动,一是开展患大病困难家庭救助20人,资助资金13.6万元;二是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先心病筛查,共筛查23210余人,发现杂音做心脏彩超110人,初步筛查出46名先心病,7月组织40人到昆明延安医院复查,其中:26人通过爱佑基金资助完成了心脏手术,1人双职工家庭自费完成了心脏手术,13人经复查不需手术或不具备手术条件。
11.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无偿献血日、法治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任务,传播国际人道主义,宣讲红十字精神,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
12.结合“红会工作的本质是守住生命的底线和道德底线”、“要注重发掘和整合基层资源,做到红十字文化建设与基层群众文化建设相结合”的相关要求,找到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切入点,实施具有特色的红十字会品牌项目。一是县红十字会于5月29-30日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聘请名誉会长,提名通过秘书长;第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二是县红十字会严格按照博爱家园项目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红十字会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在永春乡永春村及攀天阁乡实施了博爱家园项目,项目经费达11万元。
13.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重点抓实5.8世界博爱日和“99公益日”线上募捐活动,筹募善款 3.483万元,线下共筹集捐款7.0244万元,参与3061人次。筹集定向捐赠款76万元,今年累计募集捐款物9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红十字会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救灾备灾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维西县红十字会。
纳入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维西县红十字会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04544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216.69元,占总收入的8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8233.04元,占总收入的1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4711.08元,增长49.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6478.04元,增长28.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88233.0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2人以及将自有资金纳入一体化进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4431.58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385.69元,占总支出的89.4%;项目支出206045.89元,占总支出的1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3692.93元,增长41.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7647.04元,增长26.82%;项目支出增加206045.89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2人以及将自有资金纳入一体化进行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8385.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4060.51元,占基本支出的91.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325.18元,占基本支出的8.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045.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行政支出18831.00元,用于召开维西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材料印刷及参会农民务工补贴、车旅费、住宿费及聘请云南博而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会2020年至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活动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664.89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77550.00元,用于困难家庭、学生、因病致贫家庭的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216.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7%。与上年相比增加386478.04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2人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优退职工体检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442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及对困难家庭、学生、因病致贫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7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社保保障缴费相关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11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546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170.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6%,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2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4%,完成年初预算的22.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6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17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2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财政要求三公”经费将逐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65.62元,增长5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0.62元,增长3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5.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缓解,应急救护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和上级下乡调研督导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及救灾、救护、救助公务出行、职工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红十字会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25.18元,比上年增加58197.34元,增加61.18%,主要原因是新调入2人以及应急救护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和上级下乡调研督导次数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维西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537.72元,维修费48.00元,公务接待费2295.00元,工会经费14043.84元,福利费1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70.62元,其他交通费46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360129.6元,其中,流动资产336562.43元,固定资产23567.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705.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77.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维西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2.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12.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2.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2.6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维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