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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5、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6、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7、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宣传交流活动,推动维西县优秀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级别为正科级。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股 ;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馆、图书馆、非遗中心、文物保护所、群文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文化旅游产业规划股。
所属单位6个(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文化馆
2、图书馆
3、非遗中心
4、文物保护所
5、群文中心
6、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于我部门所属所属单位不一致的原因是所属单位6个为非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1个单位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强化政治建设,让党建引领更加有力。
一是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文旅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引领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文旅”系列活动。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党建是最大渎职”的理念,正确处理抓党建与抓发展、抓业务的关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风廉政、清廉维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加强“四风”问题防范整治,做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制定印发《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周五学习例会26次、专题研讨3次、知识竞赛1次、读书班5次、警示教育会3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机关专题党课3次,机关及基层宣讲4次,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廉洁警示教育”活动1次,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全覆盖谈话及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梳理维西县历史文献,寻找和整理古代清官廉吏的事迹,如他们在治理地方、处理案件中的廉洁行为。结合地方志、碑刻等文物古迹,挖掘其中的廉洁故事,展示对廉洁从政的重视和追求。用“身边事”这类“活教材”来教育“身边人”,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二是坚决捍卫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项督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抓好民族团结进机关,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好管好文旅意识形态阵地。
(2)着力提升旅游品质,让群众游客玩得舒心。
一是聚力提升景区品质。实施景区质量等级动态管理办法,培训12位文旅推介官配合完成塔城与叶枝;康普一线线路推介,组织民宿、酒店、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工作推进会,提升景区民宿文化内涵。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收到退货申请31件,及时响应并按照退货流程上报。完成全县文旅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摸底调研,梳理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关问题,对未经许可开发内容、范围以及面积、涉及生态保护区域、影响破坏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二是持续塑造地域特色。成功申报最美乡愁旅游地哈达组、金牌旅游村启别村成为观光热点,完成第一批5家州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授牌;推荐和艳群、李昌平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接待游客超285.52万人次,同比增长36.21%,旅游业总花费34.75亿元,同比增长44.95%。三是重拳整治旅游秩序。启动文明旅游实践活动,打造品质诚信的文旅消费环境。针对游客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和“体检式”暗访,梳理相关投诉共计52件,其中,向导问题投诉11件,收退费问题投诉8件,名额疑问投诉8件,预约问题投诉13件,需要政府介入答复、解决21件。234家企业完成诚信评价,是“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响应时间及处置满意度唯一达标的县市。高效推进提案办理,完成办理人大建议8件(人大代表工作站2件,十四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3件。四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文旅志愿者队伍,加强管理及培训,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发放倡议书,广泛宣传文明旅游。
(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投资便利放心。
一是优政策提环境。出台《维西县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产业政策,开展兰博会招商引资专项推介;前往丽江举办招商引资系列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及联合检查6次,检查各类场所企业16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现场整改16家,口头警告10家、处罚2家、责令整改8家、警告2家、立案处罚2家。新办理娱乐场所6家,游艺1家,网吧1家,续证26家,注销4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知识库,及时办理平台投诉事项10件。完成“扫黄打非”“双公示”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非学科类艺术培训学校的日常检查工作。有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抓项目增后劲。完成固投200万元,维西县文博中心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已取得批复,犁地坪牧乡花海景区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调研,永春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犁地坪水库生态景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工程量的60%。梳理十五五重点项目6个,谋划好塔城淹没区旅游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持续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排查督查制度,对在建项目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共计排查10次,发现、整改完成问题4个。三是促消费激活力。筹备第31届中国(维西)兰花博览会迎宾晚会、沪滇帮扶20周年晚会、第四届阿尺木刮节文艺演出、腊普文化旅游节、丰收节等活动;针对年轻群体推出青年歌手大赛等吸引游客,拓展消费场景。四是加大普法宣传,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年度学习计划,推进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开展1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视频1条,对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多的开展集中约谈及普法宣传。根据普法日历任务清单,围绕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旅游日、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开展《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普及;开设微信公众号普法强基专栏,每周更新1条法治信息。将法治文化纳入到日常文艺演出中,编排演出《临时富豪》。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宣传,并定时公开接访,及时准确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4)着力丰富公共服务供给,让群众文化生活愉悦。
一是高标准建设重点设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图书馆、文化馆修缮改造完成,文管所正在优化设计方案。二是高质量举办群文活动。完成200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文化馆140场、非遗戏曲60场),组织完成了兰花节、沪滇帮扶20周年暨迪庆州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维西县阿尺木刮文化艺术周启动仪式、全国四季村晚等5场大型文艺演出,组织参加了香格里拉;云南民歌大家唱暨迪庆民歌展演活动,并获优秀组织奖。图书馆365天免费错峰开放,每周开放达56小时;共流通17984人次,图书外借8236册次。线上微信展览68次,线下展览10次,参观人次14989人次,连环画、图书推荐198次,线上活动2次,线下阅读推广活动23次,专题讲座5次,参与人数15862人次,采购了14万元约5048册纸质图书以满足读者需求。举办青年读书分享会暨党政机关理论学习小组启动仪式。“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进校园、讲故事比赛、“诵读经典诗文,传承华夏文明”师生诵读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体验新空间。三是高效率抓实院团改革。制定印发《维西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维西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一团一策”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维西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6月26日与大理大学艺术学院签订文化文艺人才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签订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享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协作、相互赋能。重建维西县民族文化工作队,7月制定下发维西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一团一策”实施方案,并及时挂牌。四是打造高水平艺术精品。充分挖掘和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打造阿尺木刮及瓦器器文化IP。创排本土优秀剧目,推动以傈僳族阿尺木刮为原型编排广场舞参加第六届云南群众文化“彩云奖”舞蹈类(广场舞)评选,荣获彩云奖。精心编排以《永远在一起》《桥》《天地间》为主题的文艺盛会。
(5)着力赓续历史文脉,让人文气息厚重温馨。
一是让文物“活”起来。持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全国文博网络学院”上的专题学习1期,分别到大理、楚雄参加学习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文物保护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和限时整改发现问题,年度累计开展“三防”工作、文物安全隐患排查等50余次;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签订《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书》共11份,签订《文物安全管理承诺书》167份;开展小维西天主教堂及岩瓦牛氏老宅的异地迁移保护工程,完成康普寿国寺、叶枝土司衙署的修缮保护,并进行了细致的数据采集记录、现状分析及拟采取保护措施研判。组织参加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普查四个乡镇,复查完成6个文物保护单位,走访普查12个点。发现清末至民国叶枝王氏土司墓地2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遗址2处,有关石棺墓地和矿洞遗址等其他文物点的线索若干。二是让非遗“热”起来。强化和稳固非遗保护体系。起草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10月1日颁布施行,为维西县非遗保护工作及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持续推动非遗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将4名州级传承人申报为省级传承人,目前我县被认定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80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1人;各级传统文化保护区7个,艺术之乡4个;各级非遗工坊4个,传习点17个。开展“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保护日”等活动。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底蕴,将3个县级非遗工坊申报成为迪庆州第一批非遗工坊,成功申报2个州级弦子文化创新工作室和弦子文化传承人,为我县弦子文化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顺利完成2个国家级传承人及17个省级传承人2023年度的考核评估。开展全县161名各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传承活动考核评估工作。三是让非遗“火”起来。坚持非遗文化保护更新。借力民宗局及培训机构的力量,组织弦子技艺培训班、瓦器器舞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00余人。开展国家级代表性项目“阿尺木刮”歌舞培训,参训人数49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2257783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05834.26元,占总收入的87.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90239.96元,下降44.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45251.26元,下降50.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55011.3元,增长564.7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有新建项目,项目财政拨款资金为20000000元,而今年我单位无新增项目导致财政拨款资金减少。2、因2024年度工作需要,我单位收到移民搬迁安置办拨入文物古迹保障性措施费1100000.00元;南方电网拨入同乐古寨建筑保护性改造项目费用1672000.00元,故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2043378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6375.57元,占总支出的78.28%;项目支出4437407.71元,占总支出的21.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508927.80元,下降50.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397.43元,下降0.61%;项目支出减少20411530.37元,下降82.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因2024年我单位退休5人,考进4人,调出2人,调入1人,总人数较2023年减少2人,故单位基本支出减少。2、2023年我单位新增基建项目1个,2024年无新增基建项目,故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96375.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15168.64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1206.93元,占基本支出的4.26%。
人均日常经费支出290843.19元,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457.61元;人均公用经费12385.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7407.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8050.0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如下:
专项业务类,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旅游工作持续推进:1、2024年维西县兰花博览会筹备工作启动专项经费1000000.00元;2、2024年体检费专项资金63521.30元;3、2024年图书馆购书经费100000.00元;4、2023年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经费42002.00元;5、2024年维西县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7640.00元;6、2023年提升全民综合阅读率经费20000.00元;7、2024年图书馆馆际交流活动经费2617.00元;8、2023年文化惠民活动经费81059.86;9、2024年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果展示季阿尺木刮艺术节经费105000元;10、2023年戏曲进乡村专项经费295300元;11、2024年建设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建设资金40000元;12、2024年参加书法美术摄影参赛作品遴选活动经费100000元;13、2024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经费31700元;14、旅游产业专项发展资金189409;15、2024年组织开展云南舞蹈大家跳广场舞展演及预赛活动经费100000元;16、2024年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791.15;17、2023年文化信息专项资金15000;18、2023年农村文艺演出补助经费48923元;19、2023年维西县大词戏免费或公益性演出经费400000元;20、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53280元;21、2024年文化馆州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200元;22、2024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0000元;23、2024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5200元;24、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经费93624.75元;25、2024年四季村晚活动经费150000元;26、2023年图书馆省级免开经费24000元;27、2023年保护试验区内新建非遗传承基地经费200元;28、2023年文化馆省级免开经费17262.1元;29、2024年开展乡镇文化站达标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经费1250元;30、2024年图书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专项资金1200元;31、2023年统筹提升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281814.43元;32、2022年托巴水电站文物保护联合工作经费3707元;33、2023年图书馆免开中央补助资金52967.04元;34、2024年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经费17062.8元;35、2024年图书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93307.52元;36、2023年文化馆中央补助免开经费41476.75元;37、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106246.92元;38、2024年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补助经费21077元;39、2024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69276元;40、文物古迹保障性措施经费357400元;41、2023年托巴水电站淹没区文物保护工作经费261000元;42、2023年代扣代征手续费资金2988.7元;43、2022年代扣代征手续费资金2853.32元。
基本建设类,主要用于保障文旅项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扶贫车间附属工程项目资金78050.0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0583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相比减少20545251.26元,下降5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年初无此项预算。其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维西县兰花博览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不能明确该项活动是否开展及明确金额。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0862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9%。其中:(1)文化和旅游支出14039352.03元,其中:①行政运行支出2097599.8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失业保险缴费、目督绩效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②图书馆支出1861256.64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失业保险缴费、网络服务费等支出;③群众文化支出2067820.97元,主要用于化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失业保险缴费、2024文化惠民经费等支出;④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171655.09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所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失业保险缴费、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省级非物质传承人补助资金、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及非遗传承人培训活动经费、辖区内抢救性保护、记录、保存及申报工作专项资金等支出;⑤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841019.5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维西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补助经费、公共数字化建设经费等支出。(2)文物支出69276元,其中文物保护支出69276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时只预算本级财力安排的资金,决算数据包括本级财力安排的资金和上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474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23544.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35694元,主要支付遗属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5507.35元,主要支付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对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年初预算追加587554.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500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其中:(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3799.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用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559600.4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3)行政单位医疗115084.4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21.2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减,年初预算调减44867.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940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减,年初预算调减186577.9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7805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扶贫车间附属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决算为270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55.82元,增长80.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决算为27031.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55.82元,增长8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支出决算为270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55.82元,增长80.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决算为27031.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确保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等于或小于上年预算数,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055.82元,增长8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单位人员下乡出差增多,公务用车派车数量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故导致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遗产保护所、旅游、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开展图书活动、文体活动、非遗传承、保护、申报活动、旅游宣传、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206.93元,比上年增加51532.46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今年工作需要,单位出差相应增加,部分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导致本部门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4360.13元、水费2000元、电费3824.6元、邮电费1730.04元、差旅费140750元、维修(护)费10360元、工会经费154976.04元、福利费7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31.12元、其他交通费用102675元、办公设备购置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95142473.87元,其中,流动资产24,419,590.82元,固定资产21,205,321.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710,929.41元,无形资产223,668.87元(净值),其他资产125,582,963.7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7479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7772.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4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4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4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47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2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