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140 /202500385
文  号
来 源
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5-10-13
维西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及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10-13 15:57     浏览次数: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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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

3.负责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的组织指导审查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4.负责省级、州级有关部门和州、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司法局有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即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立法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行政执法监督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政工室、律师工作管理室、社区矫正科、乡镇司法所、维西县公证处(事业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充分落实依法治县各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定期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印发《维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高位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级主题培训班次培训内容,积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截至目前,维西县开展主题班次培训4期,培训人数170余人;以全县各乡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为依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10场次,培训人数1749人。

2.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健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度,避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2024年,我县进一步抓好《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维政发〔2017〕85号)的督促落实;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次,依法受理17件次,办结15件次,正在办理2件次,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三是不断优化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案件管理,我局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17日组织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4年6月19日-21日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41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以上培训。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数量情况,县司法局按照一定的比例在执法部门中抽取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抽取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办案人员集中评查的方式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24年共评查案卷36 件,其中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22卷,行政许可案卷14件,优秀案卷11件,合格案卷 25件。五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梳理完成《维西县赋予乡镇(地方立法)部分州县(市)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工作,共梳理13项赋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1项。梳理完成10个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梳理完成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近五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必要的、交叉重复等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工作。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94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51项,减轻处罚事项256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59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585项,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92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18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近五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必要的、交叉重复行政执法事项)319项。

(二)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扎实推动普法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以群众实际法治需求为导向,制定下发了《2024年维西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梳理汇总52个重要活动节点和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普法日历,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如何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线路图”“施工图”,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2.强化阵地,深化基层法治社会建设。采取xx身份+“法律明白人”的方式,在每个行政村5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优化人员结构,新增755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聚焦“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升,对全县1105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并评选出10名优秀“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带动“法律明白人”队伍全面发展。2024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7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2810余人。

3.筑牢保护防线,不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紧紧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一年来整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14个,制作《维西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手册》(小学版)(中学版)4800本,《维西县未成年人保护警示教育读本》(教师版)500本,覆盖全县473个中小学班级;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340余份,受教育人数18070余人;邀请心理援助专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2场次,受教育人数800余人;法治寄语1次;法治信1次;悄悄话信箱1个。

4.分层分类普法,推动普法工作全面落实。以基层群众、党员、妇女、宗教教职人员、干部职工、外出务工人员等普法对象为载体,以宪法、民法典、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普法内容为引领,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2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16565余份,受教育人数19660余人;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普法宣传4场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普法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0余份,受教育人数710余人;对党员开展普法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10余份,受教育人数2370余人;对妇女开展普法宣传7场次,受教育人数1130余人;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普法宣传7场次,受教育人数290余人;对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受教育人数330余人;对残疾人开展普法宣传1场次,受教育人数80余人;悬挂、粘贴宣传标语30余条;普法微信群共转载普法知识1971余次,累计受教育人数170640余人,公众账号发布普法消息138条。

(三)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1.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83个村(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通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二是首次推出《维西县律师驻点服务制度》,选聘县域内10名执业律师进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担任驻点值班律师,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快捷受理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截至目前,驻点值班律师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23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38份。三是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维西县三个律师事务所共完成刑民商事代理案件162件,其中刑事10件、民商事代理案件146件,非讼案件5件;法律援助案件27件,法律咨询38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9个。

2.落实各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2024年1月至12月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其中民事案件60件(涉及农民工案件22件),刑事案件18件,律师参与认罪认罚170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71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2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完成了1个县级、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人员信息表的更新。

3.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开通绿色便民通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依法办证,强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公证处实际,合理调配人员,进一步规范办证流程,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当日受理,及时出证。2024年,维西县公证处共受理出证309件。

(四)积极应对风险挑战,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

1.保持社区矫正严控态势,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一是严格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实施细则》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奖惩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和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活动。截至目前,维西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9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00人;累计社区矫正机构训诫23人次;累计社区矫正机构警告81人次;累计执行地变更(迁出)36人;累计再犯罪9人;累计撤销缓刑16人;累计撤销假释1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1人,缓刑88人,占98%;暂予监外执行2人。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根据年初安排,每季度对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检查结束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要求司法所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确保将各项社区矫正监管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三个基地”挂牌仪式,共设立了:教育基地4个、公益劳动基地4个、就业基地6个。积极推进维西县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确保申报验收通过,为重点人群的信息化监管打下基础。

2.不断探索,持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遣返工作》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息核查工作,认真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日常通过集中教育和走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目前有在册刑释、解矫人员829人,年内回籍的人员155人(其中:刑满释放73人;解矫82人)全部做到必接必送,安置回家,落实责任田。各乡(镇)安帮办认真做好了刑释、解矫人员的帮教工作,使我县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安居乐业,极大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可能。

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继续做好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重大事项报备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建立制度的指导;紧紧围绕提高特殊人群管理质量这条主线,紧盯扫黑除恶重点人员管控任务;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继续发挥法治宣传职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

(五)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全力筑牢第一道防线

1.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维西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倾斜力度,深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所务管理水平。配齐了社区矫正公益岗人员,努力改善公益岗、社区矫正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设施、业务装备尽力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目前各司法所已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各种制度已形成并上墙。相关档案材料均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司法所工作已逐步进入规范化减少的轨道。2024年组织实施巴迪司法所,塔城司法所和攀天阁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已进入最后的差缺补漏及检查验收阶段。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方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进行每周或每天的线索研判,加大分析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群众的工作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年内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25 件,成功1125件,成功率100%。

(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一年来,维西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党建融入机关整体布局中,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抓党建,将党的建设同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三重一大会议5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10次,支委会5次。挂钩村“七一”支部联建1次,政法系统支部联建3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482788.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82788.84,占总收入的100.00%;司法局2024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6113.00元,下降9.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6113.00元,下降9.99%收入减少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因财力困难,为了保民生,年末已完成的项目,发生的业务,都暂缓支出,所有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财政收回统筹,所以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482788.84。其中:基本支出11570771.71,占总支出的85.82%;项目支出1912017.13,占总支出的14.18%;无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32817.10元,下降11.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12320.19元,下降10.88%;项目支出减少320496.91元,下降14.36%;上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减少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因财力困难,为了保民生,年末已完成的项目,发生的业务,都暂缓支出,所有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财政收回统筹,所以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0771.7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49122.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1649.14元,占基本支出的7.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2017.13元,主要用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购置设备、办公室维修、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案补贴、普法宣传材料制作费、电费、网络费、各个电子系统维护费等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2788.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96113.00元,下降9.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610276.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办案业务支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人民调解。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有本级财力安排的资金,而决算数包含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调资后追加的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176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2%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的单位财务预算的资金,而决算数包含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调资后追加的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8732.4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主要用于职工各类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的单位财务预算的资金,而决算数包含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调资后增加或减少的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2013.8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95.0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的单位财务预算的资金,而决算数包含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调资后增加或减少的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778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1.52元,增长8.1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47782.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49%,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45.48元,下降1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47.00元,增长12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947.00元,增长12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支出决算为67782.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1.52元,增长8.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47782.25,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2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初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满足不了本年度工作需要,下乡出差情况发生多,车辆发生的维护费相应就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45.48,下降1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47.00,增长12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947.00元,增长12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次数比上年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司法局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司法局接待上级业务部门下沉本县司法局调研、检查司法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649.14比上年减少379579.25,下降31.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二是因财力困难,发生的业务暂缓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在机构运转时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网络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432849.93元,其中,流动资产455605.98元,固定资产7967618.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62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647.2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5647.24。处置划转德钦县司法局)房屋建筑物395.69平方米,账面原值822639.92;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322项,账面原值531157.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271.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1.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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