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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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5109/201800007
文  号
来 源
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02-07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7 10:10     浏览次数: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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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4、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7、承办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县纪委监委下设10个办公室分别是:5个执纪监督室1个审理室、1个信访室、1个党风政风监督室、1个巡察办、1个办公室。    

维西县纪委监委2017年末人员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提前退休2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精准度和震慑作用    

5、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6、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7、以问责为抓手,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8、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 45,工勤5。在职实有45(含派驻(出)机构人员13人,提前退休2人,工勤人员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5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退9人,提前退休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9.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44万元(本级财力499.44万元,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9.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9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44万元,项目支出。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单位今年的预算数是499.4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8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28.08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为43.9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科目分:工资和福利支出为398.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9.36万元,津贴补贴200.55万元,奖金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7.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7万元住房公积金4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83万元,其中:办公费84.6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为生活补助。这些支出都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499.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296.46万元,下降38%,其原因为:2017年以来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降,华能集团的耕地占用税基本已征完,且近年来国家规范津补贴、调整基本工资、部分民生项目提标扩面,造成财政收支难以平衡,所以无法在2018年年初预算时对基本支出作全额保障。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努力培育壮大税源,牢牢抓住国家大力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省财政厅扶贫挂钩等重大机遇,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将争取和统筹资金优先用于保障2018年基本支出。
   

本年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2017年12月工资花名册进行测算,各种保险缴费按照国家政策以工资福利为基数的百分比进行测算,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人头经费进行测算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部门作为履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为380.01万元。    

行政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3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48万元,比上年减少6.67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16.0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总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2.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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