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五)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六)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九)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于司法体制改革单位上划省级管理我单位做的是部分经费预算表,因此机构情况表属空表未填数据。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地方和谐稳定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维西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66件;民事案件432件;执行案件164件;行政案件2件。
一是刑事案件审判情况。2017年刑庭新收案件66件,比去年下降10.6%,审结去年旧存案件6件,共计72件,结案63件,结案率88%,所有案件均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要求达到审限内结案100%。
2017年度,刑庭继续发挥刑事审判惩罚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办理盗窃16件26人占受案总数的24%,故意伤害12件15人占收案总数的18%,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6件9人占收案总数的9%,交通肇事、贩卖毒品各5件5人,分别占收案总数的7.5%,盗伐林木3件7人占收案总数的4.5%,非法占用农用地2件3人2个单位,诈骗、强奸各2件2人,分别占收案总数的3%,危险驾驶、放火、贪污、挪用公款、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与非法制造枪支数罪并罚、抢劫、职务侵占、非法持有枪支各1件1人、抢夺1件2人、破坏生产经营1件5人、危险驾驶与交通肇事1件2人,招摇撞骗1件3人各占收案总数的1.5%。依法判处罪犯8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44人,拘役9人,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29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对一个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公诉机关对一个被告单位撤回起诉。共判处罚没244.31万元,缴纳171.41万元。在裁判中做到全面、客观把握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感以及惩治犯罪实际需要的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我县长治久安。
二是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收民事案件432件,其中普通、简易程序405件(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类案件116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184件;侵权及其他民事案件类105件),特别程序27件。普通、简易程序结案365件,调解结219件,撤诉67件,调撤率78.36%,判决76件,驳回起诉3件;特别程序结案26件。在民事案件中,我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能动处理民商事案件,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依法及时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法律关系,公平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减、免、缓,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
三是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为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维西县法院党组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及规范执行行为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有效克服和化解“执行难”,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在以往年执行案件积压、新收案件大幅度增长、办案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2017年度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64件(包含基层法庭执行案件),收案总标的4758.02万元。全年执行案件中民事案件126件,刑事罚金案件19件,恢复执行案件11件,财产保全案件7件,执行回转案件1件。其中全案执行完毕终结执行案件77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人生活状况困难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申请人又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经申请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案件22件;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经双方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案件42件;目前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正在执行案件20件。以上2017年度执行案件执结率达87.80%,结案标的3287.63万元,结案标的到位率为69.10%。收取执行费25.11万元。以上全部执结案款已通过当场发放或召开执行款兑现大会等多种形式向当事人兑现,所收取执行费用、执行案款票据已按照本院财经管理制度上交本院财务室统一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上划省级)。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XX个;特殊供给单位XX个;自收自支单位XX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XX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XX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60人,事业编制XX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XX人,非财政供养XX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XX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3辆。由于司法体制改革单位上划省级管理我单位做的是部分经费预算,因此人员情况表属空表未填数据。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29万元,政府性基金XX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XX万元,事业收入XX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XX万元,其他收入XX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XX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9万元(本级财力76.29万元,专项收入XX万元,执法办案补助XX万元,收费成本补偿XX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XX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XX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XX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XX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2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万元,项目支出XX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6.29万元。主要用于津补贴及遗属生活补助。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7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万元,项目支出XXX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XXX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XXX个,采购预算资金XXX万元。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
(二)……
(三)……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
(二)……
(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xx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xx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2017年起上划省级。 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