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2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有关部门就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县委智囊机构职能作用。
2.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事务。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负责改革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3.跟踪了解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收集汇总或分析整理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报送重要综合信息和动态,并定期编撰政策研究期刊,为县委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服务。
4.完成县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文稿起草及会务服务。牵头起草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等文稿,组织召开涉农工作会议,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认真贯彻省委、州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发挥农村改革督导职责,跟踪了解涉农部门各领域农村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督促相关涉农部门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农转城工作。加强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跟踪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开展数据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协调服务等农转城相关工作。“三农通”信息服务工作。大力提升为农业、农村、农民信息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编发及审核工作,1—3月督促乡镇信息管理员采集、编发“三农”政策、法律法规、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资讯、天气预警等方面的涉农信息146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交接。按照《中共维西县委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维发〔2019〕3号)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政策研究室的要求,完成交接工作。
2.推进“千促”工作,促脱贫保稳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有效发挥县委“千促”办职责作用,加强工作协调服务,有序推进我县“千名干部下基层抓稳定保脱贫促乡村振兴”活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及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千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千促”活动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村(社区)也及时成立“千促”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方案。根据州级“千促”活动实施方案,我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维西县“千名干部下基层抓稳定保脱贫促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我县“千促”活动有序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认真落实厅级领导包乡、处级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实现11名厅级领导挂乡,80名处级领导包村。抽派了733名工作队员,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82支村级工作队,实现村(社区)工作队全覆盖。“千促”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千促”活动期间,我县各级各部门和“千促”工作队创新活动载体及宣传方式,以开展党组织活动、“四美”创建、“迪庆精神”宣讲、“新时代感恩教育”、“新时代千村民族文化育人”、“法律知识七进”、“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契机,结合脱贫攻坚、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通过召集党员群众会、入户宣讲、悬挂张贴横幅标语通知通告、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编排表演文艺节目和电视网络媒体报道宣传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深入全县各村各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向基层群众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把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二是全面宣传党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措施,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使新时期党的“三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和建设幸福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大力宣传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维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的沧桑巨变,宣讲清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各族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加坚定了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四是进一步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我要脱贫”的信心和斗志,形成了“万众一心拼命干,脱贫攻坚争一流”的态势和氛围。五是深入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宣传教育,使全县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内涵,筑牢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营造了坚决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氛围,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千促”期间,我县共召开各类宣讲会议1601场(次),参加宣讲活动 88363人次,张贴标语通知通告6611条(幅),悬挂横幅1117 幅,制作宣传栏、墙报292期,发放宣传材料36490份,组织文艺演出166场次。编写简报1133期,微信公众号、链接推送131期,在电视、报刊、网络上报道有关“千促”新闻45条。“千促”活动的开展,推进了思想文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推进了“平安维西”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四美”创建,提高了群众文明素质,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了扶贫攻坚工作,促进了脱贫摘帽。
3.积极协调对接,严格按照县委部署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共维西县委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维发〔2019〕3号)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政策研究室的要求,按机构改革相关规定与完成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农办工作移交。根据《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维办通 〔2019〕23号)文件规定,成立县委农办档案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农办历年工作档案进行整理,结合农办主要职能,收集清点职能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档案标准规范对农办档案进行鉴定整理,于2019年3月25日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二是按照县委部署,积极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对接,挂牌成立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并于3月25日与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
4.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尽快转换角色投入工作,切实履行“深改办”职能职责。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拟定印发了《关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维委〔2019〕88号)文件,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任职。制定出台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工作开展;二是按照州委改革办及县委深改委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减负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要求,及时转发2019年深化改革工作台帐、工作要点,推进工作开展;三是按照《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继续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工作的通知》(维办发〔2019〕26号)工作要求,对照省委、州委反馈的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部署,不折不扣的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撰写上报《维西县2019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全县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切实发挥改革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追效问责中的作用,根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督察计划及州委改革办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察等方式,于11月15至25日组织开展了维西县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察,对19项省级已出台半年以上的重要改革方案,相关责任部门在改革落实中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及配套政策、取得的进展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实的措施进行了重点督查。五是及时提炼我县改革工作中的亮点特点,形成改革动态《维西县探索推进“8字方针”乡村治理新模式决战脱贫攻坚》、《维西县“8字要求”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新模式》积极上报省、州改革办,宣传我县改革成效、工作成效。县内编发3期改革动态,强化工作交流,营造氛围,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5.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开展好“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一是扛实“挂包帮”工作责任。以脱贫攻坚统揽工作全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下派部门副职脱岗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及时研究制定2019年包村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扛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挂包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二是坚持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完成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干部职工每个月至少10个工作日开展扶贫工作的要求。确定每周五为扶贫遍访工作日,到挂钩村开展走访,详细了解结对群众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对贫困户住房面积是否达标及住房是否安全进行排查,认真填报挂包干部入户走访任务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扶贫政策、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宣传教育。做到帮扶干部与贫困户“两清”,培养政策明白人,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尽力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三是扶真贫、真扶贫。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投入补助资金32600元,一户一策为结对贫困户完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户住房及家庭生活短板。以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群众收入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创建老鸦树组集体经济糯山药育苗项目,培育老鸦树组集体经济。为进一步巩固和夯实“四美”创建活动成果,解决群众家庭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内生动力不的“短板”,真正做到“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水平,结合部门开展“挂包帮”扶贫工作,通过认真筹划充分准备拉河柱村老鸦树组组织创建了“四美之家•积分超市”,并于7月正式开始运行,为确保老鸦树组“四美之家·积分超市”的正常运营,在总结7月以来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投入运转工作经费4万元,保障老鸦树组“四美之家·积分超市”2019年7月至12月及2020年全年正常运行。积极响应县委“四美创建提升年”人居环境提升“8字要求”,帮扶建设资金3.67万,结合实际组织群众投工献料实施人居环境提升。为进一步传承、保护和弘扬老鸦树组“傈僳族瓦器器”民族文化,扶持专项经费2.5万元,确保“傈僳族瓦器器”民族文化传承协会正常开展交流学习、宣传、教育、表演等活动。进一步发展壮大老鸦树组集体经济,提前谋划,组织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结合实际商讨确定2020年老鸦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为集体经济长期稳定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6.扎实做好扶贫工作与基层党建双推进。按照“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思路,将扶贫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实现扶贫与党建工作双推进。一是抓实党组织和党员结对联建工作,政研室党支部结对联建拉河柱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党员间采取“一对多”结对方式,实现支部联建党员结对全覆盖,强化互帮互促。二是保障结对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持拉河柱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党建经费1万元,切实推进结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突出联建融合,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充分利用“七一”支部活动日、扶贫遍访工作日等组织两个支部党员共同开展以集中学习培训、“四美”创建评分、上党课、表彰先进、慰问困难党员、召开工作座谈会等为内容的支部活动,加强党建工作交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创新活动方式,组织拉河柱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党员、老鸦树组干部、妇女组长、村民代表等到永春乡“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实训基地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实地观摩,坚定了老鸦树党员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于10月16日老鸦树组召开的精准扶贫动态管理“三评四定”群众大会上,全体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不再当贫困户申请书》,把“勤劳致富光荣,好逸恶劳为耻”的价值观写在纸上,体现在行动上。
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抓牢扛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政研室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结合每个月主题党日,紧紧围绕每月主题作了动员讲话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来对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贯彻融入到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四美”创建等工作中,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深入扶贫挂钩村和联建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宣讲,向结对农户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及党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动党员群众对身边发现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积极参与举报,杜绝“黄赌毒”,确保乡村和谐稳定。同时,发放《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中共维西县委组织部关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致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的一封公开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宣传资料,营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三是通过简报信息、微信公众号、云岭先锋手机APP、政务网、工作交流群等平台,持续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工作开展情况,悬挂宣传标语,切实将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县扫黑办专项斗争工作,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周报、月报和网宣报道数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宣在线知识竞赛,确保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知识讲得清,说得明。因机构改革以后政研室职能职责有所改变,退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半年工作按县委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8.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落实周一例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集中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州委、县委全会精神,省州县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脱贫攻坚政策理论知识,积极组织参加州、县干部培训班、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做到深学,细学脱贫政策,全面掌握扶贫工作,强化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与运用,并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全面、有效、精准落到实处,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推动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扎实贯彻落实好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抓党建促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4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之前组织召开支委会3次,机构改革后政研室党支部只有2名党员,申请撤销了支部委员会。全年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落实“党费日制度”,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量化细化工作责任,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于3月底完成党支部调出成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婚丧客事、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抓好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制度。落实目标督查管理工作责任,制定部门2019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责任书,把年度目标督查管理任务及时分解到科室和干部职工个人,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大力整治“不说不干、只说不干、干不彻底、不干乱说”现象,大力营造“想干事、敢干事”的环境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维西县委政策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6041014554.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较上年收入减少42.71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取消农转城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3万元,占总支出的75.63%;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较上年收入减少42.71万元,下降17.23%,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7.71万元,下降19.56%,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9.1%。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取消农转城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13万元。2019年较上年收入减少42.71万元,下降17.23%,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9.1%。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取消农转城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较上年收入减少42.71万元,下降17.23%,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7.71万元,下降19.56%,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9.1%。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取消农转城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3%。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5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2019年度县委政策研究室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减少;2019年度县委政研室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编,车辆移交故维护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8万元,下降-1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29.64%。2019年度县委政策研究室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减少;2019年度县委政研室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编,车辆移交故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占45.77%;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占54.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未开展车改前政研室公务用车主要用单位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各有关人员住宿及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政研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8万元,与上年192.84万元相比减少3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政策性调整工资。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取消农转城工作经费。
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万元,与上年13.46万元相比增加0.5万元,其中办公费5.11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2.41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万元,邮电费0.78万元,福利费0.02万元。2019年度差旅费增加,故比上年度增加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维西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万元,固定资产24.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16 | 9.5 | 24.29 | 0 | 0 | 0 | 24.2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县委政研室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