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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批准后监督实施,起草相关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维西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县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夯实队伍思想根基。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重点,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统筹部署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推进模范机关及清廉机关建设。二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支部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党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周五学习例会等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三是深入落实机关党建联建机制,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四是不断丰富机关党建内容,将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普法依法治理、民族团结、保密等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内容,持续开展揭批教育,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反分裂破坏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以党建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2、紧抓造林绿化,厚植绿色发展底色。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等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推进国土绿化。在春季造林期间,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补植补造4.178万亩、城乡造林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苗木69万株;完成低效林改造项目1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2023年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退化林修复4.6万亩、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补植补造7.2万亩。完成2023年国土绿化造林补助低效林改造1万亩。一年来,林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推进,林业产业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3、健全保障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印发《维西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维西县2023年度“林长制”考评细则》、《维西县2023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调整充实三级林长198人,村级专管员1016人,选聘护林员11132名,实行“一月一提醒一通报”机制,督促各级林长巡林11721次。健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开展巡逻防护、重点区域巡护等巡林95次,开展宣传90余次。二是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防期内签订各类防火责任状11620份,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43000份。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火源管控。全县共设置永久(临时)防火检查站(点)172个,防期内累计登记车辆824辆,扫码16778人;防期内组织各类护林员开展防火巡护40万余次,排查火灾隐患点(线)80个。开展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百日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11个,派出检查组780个次,出动人员3558人次,排除火灾隐患点67处,整改火灾隐患点62处,建立火灾隐患整治台账59个,教育劝阻人员31名罚款金额4900元,追责问责2人。开展涉林宗教场所森林防火宣传及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排查涉林宗教活动场所9处,排查白塔、佛塔、烧香台276个,明确监管责任人;开展入维人员防火短信提醒工作,短信提醒入维人员10万余人次;包保责任人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19万人次;到防火卡点检查、指导、督查1300余次,到乡镇村组督促指导610余次;累计发布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61次,核实反馈61次。三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及草原灾害防治工作。2023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3.626万亩,测报准确率达97%,无公害防治面积3.56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7‰;开展365.96万亩松林区的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工作,全县境内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在全县范围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办理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8份,检疫苗木394.48万株;共办理调运检疫证76份,共实施调运种子检疫445.5吨、苗木99.55万株、巨菌草150万芽。
4、注重保护管理,做好林草资源管护。一是加强林草湿资源管护。严格林地林木审核审批,草原征占用监管。2023年共审核上报共审核上报并审批林地16起,涉及面积共为15.64公顷;完成35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核查、20个项目拟选址涉林情况的查询、参与25个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完成2023年林草湿监测图斑178个,面积182.50公顷。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22个疑似图斑(划分细斑112个)的核实上报工作,完成2022年三个全覆盖(第一期)违法案件查处整改。2023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41份,采伐林木蓄积2516.34立方米,出材1603.94立方米;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二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2023清风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车辆100余台班,检查餐饮单位50余家、农贸集市12个,巡护巡查重点区域172处,排查各类人员5287人,排查车辆8372辆,查处涉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8起,处罚人数8人次。对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有效抑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三是加强栖息地巡护巡查。累计出动林草工作人员、各级护林员18509人次,出动车辆760台次,巡护巡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1961处,排查出入林区各类人员3861人次,排查车辆1388辆,切实加强并筑牢了全县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安全屏障。强化野生动物救护工作。2023年累计临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17只,有效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违法犯罪。2023年1月1日以来,受理并查处行政案件13起,刑事案件17起,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查处整改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移送起诉13起22人。五是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共区划公益林面积503.39万亩,区划公益林管护区706个,下达补偿资金总计1077.22万元;全县共聘用护林员11132人,共签订管护责任合同11132份,通过使用护林员定位终端和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实现护林员的管理及公益林503.39万亩的全面管护;完成全县37.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
5、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开展林草湿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森林草原防火系列宣传活动。召开各类宣传会议7000余场次,发放粘贴各类宣传资料6.3万余份;悬挂“五彩旗”2.34万面;林草局微信公众号、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各级护林员通过微信平台转发林草宣传信息1.59万余次;安装宣传喇叭90套,固定广播、电视宣传61000场次;出动宣传车11000台(次);永久防火宣传碑牌38块,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书写临时性宣传标语6516条(幅);微信短信宣传4900条,防灭火包户责任人入户宣传19万人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个一”73课时。编写并向上级报送信息简报49期。一年来,县林草局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提升林草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人人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林草工作的新格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草原监理站、林草资源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纳入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
离退休人员142人(离休0人,退休1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2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不在编实有车辆23辆。不在编车辆是国有林场的车辆,国有林场属国家特殊项目,没有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822264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586920.88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35724.94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128278.26元,增长39.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492553.32元,增长38.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635724.94元,增长100%。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增长33.93%的主要原因:一是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由林草局统一在“一卡通”平台上发放,造成生态保护支出较上年增加5229.67万元,二是2023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106.1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0179177.2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4472.50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214254704.79元,占总支出的93.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676738.51元,增长44.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4106.62元,增长8.77%;项目支出增加69392631.89元,增长47.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本年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44.31%的主要原因:一是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由林草局统一在“一卡通”平台上发放,造成生态保护支出较上年增加5229.67万元,二是2023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106.1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24472.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90489.43元,占基本支出的95.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3983.07元,占基本支出的4.61%。人均支出详见下表:
人均支出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末在职人员数 | 人均支出情况 | ||||||||
人均工资福利支出 | 其中: | 其中:基本支出 | |||||||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其他社保缴费 | 其他 | 人均小计 | 人均人员经费 | 人均日常公用经费 |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办公费 | ||||||
63 | 23.12 | 16.67 | 6.45 | 0 | 25.28 | 24.29 | 23.12 | 1.17 | 0.3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254704.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18655.2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635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
退休职工补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68.63元,主要用于
国有林场转岗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3.死亡抚恤支出129081.00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
林场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1905.25元,全部用于缴纳国有林场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61.00元,用于缴纳国有林
场职工医疗保险;
7.生态保护支出100735877.33元,全部用于生态护员相关支出;
8.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598524.40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延续性项目支出;
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72351.81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延续性项目支出;
10.森林管护支出21773791.58元,用于国有林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险补助支出1887901.72元,用于缴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
12.退耕现金支出11500000.00元,全部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
13.森林资源培育支出3787737.80元,主要用于2003-2006年上一轮退耕到期转生态林森林质量提升补助、2021年低效林改造项目、2023年低效林改造项目;
14.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807929.04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延续性项目支出;
1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8728784.31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费、森林督查等六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费、公益林管护用房建设等项目支出;
1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807886.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虫物资采购、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专业扑火队建设等;
17.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0000.00元,全部用于“雪域人才”专项培训支出;
1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910908.91元,主要用于2014年-2016年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和2019年退耕还林第三批补助支出;
1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69520.18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项目支出;
20.生产发展支出2247448.26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21.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87696.77元,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设计费及监理费支出;
22.其他农林水支出2620130.80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农户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1767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相比增加69515238.51元,增长43.58%,主要原因:一是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由林草局统一在“一卡通”平台上发放,造成生态保护支出较上年增加5229.67万元,二是2023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106.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5691.20元,占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098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716844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9%。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及缴纳生态护员意外伤害保险100735877.33元、退耕还林支出11500000.00元、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773791.58元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662682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3%。主要用于人员及办公经费11590279.89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3787737.8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8728784.31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807929.04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807886.00元、行业业务管理300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749408.91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69520.18元、生产发展支出2247448.26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87696.77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620130.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573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全部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900.00元,支出决算为88935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00.00元,决算为887313.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7%,完成年初预算的76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20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900.00元,支出决算为88935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00.00元,决算为88731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2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维西县国有林场属国家特殊项目,没有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作出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6567.94元,下降2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92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67.94元,下降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下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299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林政执法、森林消防、项目检查验收、政策法规宣传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其中接待省、州林草局开展古树名木抢救调研人员1批次9人、接待大理规划院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外业人员1批次7人、国有林场接待上级下来检查工作4批次12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983.07元,比上年增加45756.63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上年增加11772.65元、公务员公务用车补贴较上的增加31575.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27934.09元、水费支出400.00元、电费支出5130.03元、差旅费支出107372.87元、维修(护)费支出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31176.00元、福利费17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2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5931101.96元,其中,流动资产6472639.87元,固定资产38570165.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842664.65元,无形资产45631.6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691744.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6363.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45444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239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9072.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7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2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