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553N/202500630
文  号
来 源
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10-15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5 16:39     浏览次数:256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1000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管理城乡社会救济,主要是指特困供养对象、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的救济。

2.指导和管理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并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负责本县的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撤乡设镇的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和指导地方地名管理工作。

4.办理地方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三无”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殡葬改革、收养登记等工作。

5.负责下岗、失业、城乡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即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儿的基本生活。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完成特困供养具体工作,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7.负责维西县殡葬改革的推行、管理、执法监督和殡仪服务,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骨灰寄存、公墓管理,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以及各项规定开展婚姻登记。

9.严格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强化政策宣传,严格审核程序,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不出现错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办公室、社会事业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城区中心敬老院

2、殡仪馆

3、流浪乞讨救助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

分别是:

1. 维西县民政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是由于3个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合并到维西县民政局统一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是车辆都属于事业站所,故不在编。

3、 重点工作概述

(1) 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始终把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强化党对民政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推进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核心任务,自觉对标对表谋化民政发展、制定民政政策、部署民政工作,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民政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成效。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任务,制定《中共维西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时间表,细化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紧密结合,统筹规划,一体推进,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9,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场次,干部职工学习18场次,宣讲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10场次,全面学习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在全县民政系统掀起学思想、提素质、强能力的热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聚力铸魂。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党的纪律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次把党的纪律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印发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整改问题线索15条,以社会救助、养老、殡葬领域问题整治为“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执行的“绊脚石”。三是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将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结合社会救助、流浪乞讨、养老服务等民生服务工作,不断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品牌内涵,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8名党员参加党员干部培训班,在抓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充分展示民政特色党建成果,推动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

深化弱有众扶,社会救助工作精准有力

一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工作,通过定期核查、信息比对等手段,确保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年内,全县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1784户260505人,发放低保资金9150.77万元;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0773户11153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223.33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流程,提高救助时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年内,共实施临时救助118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83.38万元,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同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自2024年7月起,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州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35元/人/月。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级指导标准提高到6400元/人/年。执行标准为:A类534元/人/月;B类380元/人/月;C类308元/人/月全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州级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994元/人/月,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能力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积极发挥救助职能,加强与公安、执法大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全年,共救助23发放资金9.8万元。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设维登乡、白济汛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120.37平方米,预算投资2774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床位188张,目前项目主体已基本完成。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完成了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精神文化等服务。目前,全县已建设完成2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总建筑规模8450平方米,床位数260张。在建1个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规模5443.67平方米,新增床位170张。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其中攀天阁乡100户,塔城镇100户,投入资金共计70万元,目前已完成90%三是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全县养老机构均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服务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四是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运营模式,白鹤山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实行公建民营管理模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运营方进行运营目前已完成合同签订,计划于2025年3月开始运营。五是落实好老年人社会福利待遇。扎实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和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惠民政策。全县共2870人享受高龄津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90.33万元;共925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累计发放老年人服务补贴52.97万元。

(三)强化基本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澜沧江流域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报批土地预审手续。二是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积极推动殡葬改革落地,多管齐下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年内,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13次引导居民以文明节俭方式办丧事,新风尚渐入人心。同时,认真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行为,不断规范了殡葬市场秩序。建立惠民殡葬奖补制度,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全县,共发放生态葬奖励资金火化补助37.22万元,县域内免费接运遗体171具。四是特殊群体关爱措施有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累计有67990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补贴619.67万元婚姻登记服务优质高效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法规,认真审核登记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有效。同时,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关系调适等方面的指导,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稳定。年内,办理婚姻登记1636对,登记合格率100%

(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稳步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全县,共保障特困儿童110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199.55万元。严格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办理4起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年,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人,发放资金2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水平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防治搬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巴迪乡、叶枝镇县乡界线复检、划定和移交完成白济汛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县级材料上报召开了维西县第一次地名联席会议,持续推进地名核准录入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健康发展。全年,我县新增备案的基层城乡社会组织4家,全县累计达285家。县级登记的在社区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90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乡(镇)商会1家。四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全年,完成社会团体登记1家,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5家;办理注销登记2家,名称核准1家,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1件,到期换发1家,实现了全程网办。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发布年检任务89家,年检合格79家。五是慈善事业不断发展。积极对接州慈善会给予塔城镇响古箐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代表处对接给予我县慈善会捐赠30万元爱心善款,对口帮扶维西县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不断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让老年人能在家门口有普惠性养老服务,安享幸福晚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67166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67111.52,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555,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366483.87元,增长8.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85128.87元,增长8.87%;其他收入减少18645元,下降80.37%主要原因是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新增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养老服务示范站项目等,用于敬老院运营补贴发放、界限联检经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节地生态安葬及火花补助发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690822.92。其中:基本支出8439514.34,占总支出的6.04%;项目支出131251308.58,占总支出的93.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75275.27元,增长8.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12947.16元,下降20.77%;项目支出增加13588222.43元,增长11.55% 主要原因是:1.2024年我单位正式退休五人,其中行政人员三人,事业人员两人,所以2024年基本支出减少;2.支付养老服务示范站项目,用于敬老院运营补贴发放、界限联检经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节地生态安葬及火花补助发放;一卡通补贴全面清查,存在补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0357.9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6001.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4356.29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136588.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84525.27

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经费支出4140125.27元,主要用于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费46700.00元,监理服务费58950.00元,地勘费用68400.00元,项目工程款3966075.27元。

残疾人两项补助项目支出61967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的支出2024年共计发放67997人次

城市低保项目支出1495203.67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支出。

殡仪馆运营经费项目支出86978.01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正常运行开支以及殡仪车燃油费和殡葬车间2024年171具尸体火化用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56946.8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相比增加12028505.9元,增长9.58%,完成年初预算的671.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存在澜沧江流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养老服务示范站等项目的专项资金,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中,故年初预算完成率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27682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7%。完成年初预算的671.32%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其他社会福利支出、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年初需要对职工的养老保险重新测算,而预算在上年年年底进行,故存在差异,且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类资金80%来自上级补助,故未纳入年初预算,造成预决算存在较大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992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一名,该项支出增加,故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019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完成年初预算的8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590198.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正式退休五人,其中行政人员三人,事业人员二人,正式退休人员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故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27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20.00元,下降34.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89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26%,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8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74%,完成年初预算的69.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16.00元,下降7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96.00元,增长34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0696.00元,增长34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7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20.00元,下降34.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8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8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16.00元,下降7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96.00元,增长34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0696.00元,增长34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实际接待支出2942.00元,其余10872.00元因2024年底单位公务经费不足调整为差旅费用于公务卡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入户调查及相关出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视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356.29比上年减少55574.63,下降11.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日常事务发生的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及单位基本运转)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8894159.14元,其中,流动资产735702.11元,固定资产25026106.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132349.68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0858.3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386532.45。处置房屋建筑物2217.8平方米,账面原值3391325.17;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3800.00;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030197.6,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184.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57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35.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4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841.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1111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31401111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