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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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3427/201800399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0-16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6 16:13     浏览次数: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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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4201000

第一部分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西县安监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负责维西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监督职权;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评价检测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一是严格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重点企业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网,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制度。按照全县的季度特点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和季度例会,为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分析和研判,按照各职能部门工作需要认真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力量,并督促抓好工作落实;认真执行量化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三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有效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进一步明确了全县7乡3镇和33家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以隐患排查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1)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和巡查。把非煤矿山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来抓,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及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巡查,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针对我县境内非煤矿山企业普遍存在以探代采乱挖滥采行为严重,制定下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维安办发〔2017〕7号)文件,截至3月15日全面完成了全县探矿企业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偷矿盗矿和私挖滥采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检查矿山企业45家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4份,整改指令书8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93条,整改90条,整改率97%,查处重大事故隐患3条,整改3条,整改率100%。

(2)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稳步推进,强化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审查工作。按照省、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要求,结个我县非煤矿山“小、散、乱”的现状,提出了达标保留2家、改造升级9家、淘汰关闭5家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成员及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结合节后复工复产、突击生产的情况普遍存在的实际,采取召集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要求各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自检自查、加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联合各相关部门完成全县43家矿山企业联保联审工作。

(3)加大烟花爆竹、危化品经营行为整治。组织开展好全县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春节前集中开展好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共检查零售网点 78家。 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家,没收不合格烟花爆竹85件,794合,33个品种,下发了现场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完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78户,完成了全县13户危化品(加油站)经营企业进行了标准化达标复审工作,并聘请省级专家对17户企业进行排查,全年共组织烟花爆竹、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6场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74份,整改指令书13份。

(4)充分利用购买专家服务,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在全县范围不同领域开展购买专家服务工作,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昆明阳光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工程(公路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工贸企业等进行了再排查和再整治工作,共排查企业40家,其中:危化企业21家,非煤矿山15家,重点工程(公路工程)2家,工贸企业2家,共计查出隐患372条,其中:一般隐患348条,重大隐患24条,安全管理方面97条,技术方面275条。所有隐患均正在整改中。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平台规范工作。建立健全“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职能,对所有上线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部分处于停产、停业企业采取了网上下线措施,截至之前,共完善持合法有效证照企业网上申报20家,同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督查工作,针对在长效大检查机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安排布置会,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见面约谈。

(6)整合力量,加大学校收假期间的巡查力度。为保障全县各学校学生放收假期间道路交通和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路危险路段的路检路查,并对参运农客车辆超载超速行为的教育劝导处罚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校,有效防范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通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7)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3月以来我县一直处于持续降雨,根据今年汛期特点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了全县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了企业安全度汛,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水电建设项目、水上交通、矿山、尾矿池(塘)、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季度特点,进入汛期后,按照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预警和极端天气气象预警,及时向各乡镇、企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编发短信,切实做好防范工作,要求全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汛期内严格履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带班记录和灾情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事件。

(8)切实加强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稳步推进和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全县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面上与点上、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所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或防范到位,为全县安全大局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9)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加快实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继续对危险路段、事故高发路段实行县政府挂牌督办。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农村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由于汛期持续降雨导致全县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塌方等自然灾害频发,县政府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存在隐患较大的路段,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隐患巡查排查和整治力度,严密监控,确保在汛期内不发生任何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暨60州庆活动安保工作,加大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各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督查力度,确定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0)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结合我县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县消防部门对全县辖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超市、网吧和“三合一”、“多合一”、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分片、定点、包干”的形式,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在全县消防领域开展“网格化”管理,确保火患排查整治全区域覆盖。1-10月共检查企业2062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48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00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48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8份,责令“三停”5家,罚款107100元,依法进行行政拘留7人。

(11)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管理。认真抓好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抓好我县市政建设重点不放松,严格准入关,严把质量关,不断规范我县的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对全县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工地进行了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安全检查。

(1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依据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维西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草制订《维西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3)加大对全县精准扶贫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随着全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县精准扶贫项目工程全面铺开,抢工期、抢任务、突击施工现象普遍存在,施工过程中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精准扶贫项目工程施工领域呈现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县安委会及时下发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精准扶贫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维安办发〔2017〕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对全县精准扶贫项目工程进行了全面督察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0份,提出建议意见42条,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14)组织开展好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职业病防治周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县安委会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此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征订相关安全生产宣传资料7000余份。并于5月18日和6月16日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周宣传和安全咨询日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文化素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知识手册2240余册,发放印有安全生产宣传知识围裙、宣传环保袋以及各类日常用品3680余份,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单4100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364人次。

(1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7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4日组织召开了半年安全生形势分析会,分管副县长施春德同志主持了会议,县长余春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全县7乡3镇和14家重点职能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迪庆州建60州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16)廉洁从政,稳步提升班子作风建设。一是开展全员学习,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了学习计划,把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必学科目,班子成员都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互相交流、检查学习情况,从而带动全员学习。建立和完善了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双考”,即平时集中学习时严格考勤、年终总结时加大考核力度。紧密联系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把学习同改进作风、加强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相结合,同研究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委等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和行政效能提升两个主题,在党风廉政教育上做文章,在管理制度建设上求创新,在监督措施落实上重实效,有效遏制和预防了我局腐败现象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为安全生产监管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和民主集中制。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会议记录签字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规范了领导的决策行为。二是注重教育预防腐败行为滋生。局党委班子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保持高度警觉,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不搞变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坚决杜绝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了《安监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规范约束机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同志按照分工,各自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情况。组织清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全局没有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的行为和无1人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县级根据维编办〔2014〕29号文,核定维西县安监局总编制为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自定编制3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地方自定编制3名按省级部门要求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为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在职人员中行政人员12名,包含正科3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员享受副主任科员职级3人、科员1人、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3人(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2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技师)。相比2016年末实有人数18人减少了2名行政在职人员、3名正式退休人员,变动原因是:根据维组干〔2017〕34号、维组干〔2017〕46号调入1名,调出3名行政在职人员;正式退休人员3名划归社保统一管理,不作上报。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2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70%,主要原因是全县公务员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05万元,占总支出的83.17%;项目支出60.50万元,占总支出的16.83%。与上年对比增加25.22%,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全县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增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联合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上年度形成的结转资金(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
专项的省对下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在本年度内形成支出;按财政决算上报要求,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数应等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因年末零余额账户清零,结转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基本账户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固将2018年度继续列支使用的省对下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维财企〔2017〕7号文下达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实际账面结转资金18.28万元在决算报表中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资产负债表中摆入暂存款-其他应付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3%,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全县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年末在职人员13人,基本支出人均23.00万元,包含人均人员经费19.56万元(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15.36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44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2.44万元)。

基本支出299.05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235.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8.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2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形成的结转资金(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省对下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在本年度内形成支出;按财政决算上报要求,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数应等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因年末零余额账户清零,结转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基本账户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固将2018年度继续列支使用的省对下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维财企〔2017〕7号文下达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实际账面结转资金18.28万元在决算报表中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资产负债表中摆入暂存款-其他应付款。

具体项目开支为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联合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希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结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2%,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全县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增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联合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上年度形成的结转资金(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省对下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在本年度内形成支出;按财政决算上报要求,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数应等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因年末零余额账户清零,结转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基本账户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固将2018年度继续列支使用的省对下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维财企〔2017〕7号文下达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实际账面结转资金18.28万元在决算报表中列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资产负债表中摆入暂存款-其他应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发放州级先进单位奖励经费、退休人员体检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全年本单位行政人员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支出及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67.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44.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8万元,下降5.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5.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万元,占64.56%;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占35.4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5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6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州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检查督查,各乡镇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中包含以前年度结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日常办公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万元,固定资产120.7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5万元,固定资产本年度未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75

23.96

120.79

28.14

69.47

 

23.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账面实际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无结转,项目支出账面实际年末财政拨款结转金额为18.28万元,是2017年11月15日维财企〔2017〕7号下达列入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的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形成的结转,此项结转资金将在2018年度继续列支使用。按照财政部门及财政决算报表上报要求,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数应等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因年末零余额账户清零,结转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基本账户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故在上报决算报表时将维财企〔2017〕7号文下达的行政事业类项目结转资金18.28万元计入办公费列支,资产负债表中计入暂存款-其他应付款,决算报表年末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为零,会计账面上不做调整。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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