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201000
第一部分 维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维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维政办发〔2011〕212号),维西县公安局作为维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基层所、队、室和人民警察,以及其他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的贯彻情况。二是研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的改革、探索和确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公安工作与公安管理体制。三是掌握各种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情、政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四是强化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的侦察和其他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处理,组织协调专项斗争、专项治理等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骚乱、治安事故。五是指导和督促有关科室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工作等。六是指导和督促内保部门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七是指导和强化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及违法人员、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八是强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加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九是组织实施对中央和省级主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十是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十一是指导和协调管理全县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十二是承担和组织县境内重大节日、庆典及民族节庆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十三是指导和协调森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十四是强化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和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十五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以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以深化公安改革为机遇,推进四项建设,推动公安机关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防范、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领导、监督、承办公安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和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来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州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县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4、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警务保障的方案措施、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5、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16、按规定权限对县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8、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完成人口计生信息核实、流动人口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7人,其中:行政编制2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48辆,在编实有车辆5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18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8.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资支出中改革性补贴调增,工资和福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32.32%,另外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2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86万元,占总支出的71.27%;项目支出1784.11万元,占总支出的28.7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金和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2.32%,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6.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7%。主要原因是年内调整基本工资及津补贴,人员经费增长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78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79%,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18.55万元,减少11.2%。专项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交通工具消耗费、网络租赁费、装备购置及永春派出所建设项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1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金和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2.32%,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535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9%。主要用于全局民警工资和福利支出、日常运行支出、办案支出、购置业务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1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基本医疗补助。
5.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0.65万元,下降6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65万元,下降6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69.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本年度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9万元,占87.02%;公务接待费支出20.74万元,占12.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万元,下降3.35%。主要是职工体检费由本级财政直接支付,年内减少该项支出;另外调出民警8人,公务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办公运行的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维西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211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8.36万元,固定资产969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7.2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6.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89.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2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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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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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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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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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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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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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 |
12117.91 |
968.36 |
9692.3 |
5361.11 |
1237.44 |
794.21 |
2299.54 |
0 |
1457.2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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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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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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