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3000010000
—2019年1月7日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杨宗孝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维西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提交大会,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影响,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政策措施,掘潜税源,强化调度,节约支出,优化结构,有效推进了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50万元,为年初预算10662万元的153.35%,同比增长61.04%。上级补助收入32778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9112万元,税收返还收入34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257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158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调入资金25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183万元,收入总计41274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001万元,比上年286896万元增支84105万元,增长29.3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5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778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183万元,调入资金25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158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总计412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001万元,上解支出465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580万元(置换到期债券1280万元、存量债务3300万元),支出总计3859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6820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50万元,为年初预算10662万元的153.35%,同比增长61.0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6964万元,比上年231520万元减支75444万元,增长32.5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3746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1580万元,调入资金25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183万元,收入总计348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964万元,上解支出465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580万元(债券置换),支出总计3218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6820万元。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是本年有新增债券支出27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三区三州”政策支持、县级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相关需求,上级政府加大了对我县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涉农整合资金投入94000万元。
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存在结余结转资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由于不具备当年实施的条件,需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另外,2018年上解支出州级未确定,为防止出现财政收支赤字,所以预留一定资金用以弥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万元,为年初预算593万元的13.96%,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23万元,为年初预算3593万元的50.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收入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项目较多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比年初预计下达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40万元,收入合计182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823万元, 收支相抵后,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国有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未纳入预算管理,相关收益未缴入国库。目前我县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的企业有三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粮油收储公司。2019年我县实现全口径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纳入预算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632万元(包含纳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的八险基金),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6847万元,利息收入143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08万元,其他收入218万元,上年结余20954万元,收入合计675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65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0933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5000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
2018年年初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678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54278万元,专项债务6400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1232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48350万元(新增债券31000万元,置换债券17350万元)。
2018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8817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72417万元,专项债务6400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16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78650万元(新增债券57200万元,置换债券20170万元,再融资债券1280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人大常委会要求,创新完善财政宏观调控,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克服压力,努力完成年度收入目标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营改增”税收政策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紧盯年度收入目标,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收入分析调度,依法严格征管;落实经济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责任,加强收入调度,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和调研,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强税收监管,开展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50万元,同比增长61.04%。其中,税收收入10073万元,增长34.7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1.61%;非税收入6277万元,增长134.6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8.39%。
(二)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积极争取支持,综合财力补助快速增长,按照公共财政保障要求,合理调度资金,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稳定的原则,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民生工程、重点支出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针对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县财政深入研究分析中央、省、州财税政策,结合财政厅挂钩我县的机遇,积极向上反映我县财政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争取上级财力和项目支持。2018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327783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管理办法。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下降2.24%。
(三)坚持为民理财,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力不足、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重点保障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基本支出的同时,努力加大社会保障、“三农”、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财力,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脱贫攻坚。民生投入进一步增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事业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全覆盖。投入资金27196万元用于城乡低保补助、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等方面,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就医、养老问题。全力筹措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资金1649万元,有效保障受灾群众能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全县财政八项支出193367万元,增长19.89%,有力支撑了全县GDP的增长。
(四)强化资金整合,脱贫攻坚保障坚实有力
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强化措施,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扶贫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在项目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了以县为主导的涉农资金实质整合,走出了一条集分配、评审、责任“三大机制为一体”的实质性整合促脱贫之路。一是聚焦扶贫,切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通过资金整合,我们实现了涉农资金的“六个精准”,真正使涉农资金整合成为推动脱贫攻坚“大格局”建立的“总抓手”。2018年共整合涉农资金9396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682万元,省级补助27090万元,州级补助1108万元,盘活安排534万元,上海帮扶资金2550万元。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深入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规范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三是多措并举,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将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内容,由县督查室年底按照资金结余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四是强化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管理更加安全高效。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层扶贫资金报账管理,防范扶贫资金风险。2018年以来共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3次。五是突出成效,积极推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文件精神,我县依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等相关资料,按照坚持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成立专家组,在部门及乡镇自评的基础上由专家组通过客观、公正的评审,完成了2018年度涉农整合资金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五)坚持深化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以“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精细理财”的思路为指导,在县委的支持下,着力解决制约财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使财政管理朝着“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方向继续迈进。一是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贯彻落实预算法,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资金统筹力度。二是加强财政收支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完善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三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序时进度和项目进度审批用款额度,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电子支付、工资统发,加强财务审核监督。四是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继续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对政府性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2018年争取到债券置换资金4580万元,有效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新增一般债券27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安排使用。六是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2018年全县均按时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七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细则及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18年完成政府采购活动432次,采购预算为1523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4403万元,对14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共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上报的政府采购活动518次。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和自行采购等采购方式,节约财政资金836万元,节约率为5.48%。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有力地保障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说明:因州级还未确定我县决算对账数据,现上报数据还会有变化,待州级批复我县2018年财政决算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各项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深化专项资金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与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一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五是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六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完成11408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8553万元,非税收入28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完成1653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拟完成1096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拟完成556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基金5688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2268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82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拟完成10750万元,财政收入合计拟完成242655万元,其中: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9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625万元,其他无来源调入22689万元,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0750万元,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需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解决,因此,年初实际可用财力和预计争取财力仅为134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0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93640万元,返还性收入31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82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273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0684万元增长3%,上届支出4600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750万元,支出合计24265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县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1706万元,其中:本年基金预算收入4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拟安排1300万元;支出拟安排1706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拟安排完成48739万元(仅预算八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6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7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8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5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8528万元,利息收入18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393万元,转移收入235万元。本年支出46665万元,上年结余207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8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我县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拟安排32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万元(净利润)。支出拟完成3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平衡。
(五)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末全县政府债务限额10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5000万元,专项债务13000万元。
四、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由于近年来我县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如按照上级提前通知的财力来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实现预算平衡。为了保障我县2019年预算编制收支平衡,按照2018年财力到位情况和调入资金的方式进行预算平衡,我县经济发展总体稳中向好,但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艰难,重点税收持续增收不牢,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2019年我们将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要,抓住“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省财政厅扶贫挂钩、上海市、曲靖市、南方电网、昆明高新区等结对帮扶,给我县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不断开创全县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财税协同配合,调动部门抓征管、促征收、调结构、提质量的积极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依法依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提高征管效率来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建立综合治费的长效机制,有效堵塞收入漏洞。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强化民生工程调度,健全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加快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推动民生工程项目早完工、群众早受益。二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民生工程来抓,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加大精准扶贫财政保障力度,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努力构建脱贫攻坚财政投入新格局,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三是加强社会保障。突出保障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四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补贴发放,引导农民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新管理措施,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完善重大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在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等活动和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理财水平
按照依法理财的要求,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电子支付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预算绩效。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凡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必须首先编报绩效目标。探索引进中介机构参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预算安排中的应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与适时清理相结合机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范本、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统一程序”的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化建设,打造阳光财政。五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开展权责发生制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工资统发、电子支付、专户在一体化中运行改革。六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上级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征管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七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和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大往来资金清理,提出分类清理意见,严肃财经纪律。七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以规范收支行为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采取收支并举、查管并重的方法,突出专项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县乡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发挥应有的效益。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的战略部署,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中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1.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2.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4.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5.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6.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7.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8.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9.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10.新增政府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11.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12.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3.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14.“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16.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7.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以上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19.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就是要根据各级政府“谁该干什么事”决定“谁掏钱”,再通过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让“钱”与“事”相匹配,让办事与花钱、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20.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为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8月省委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研究制定了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在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省级实行备案制管理。省级部门不得限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试点县的具体用途。3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21.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
22.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23.营改增政策。指的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中,减少重复征税是其最大的特点,这对企业降低税负有利,能够促进社会有更好的良性循环。
监督索引号53342303000010111
维西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2019/1/201911617534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