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301000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进行管理。
3、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会同专业部门编制城市专项规划;负责组织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城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跨区域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5、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等的规划审查报批。
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8、指导各乡镇、村的规划评审与依法报批工作。
9、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10、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档案和信息的收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参与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11、拟定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13、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1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1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1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和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
1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的政策的执行,拟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
20、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21、负责建设系统和党的关系在建设系统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管理城市建设信息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3、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4、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供排水、城市燃气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
25、落实国家、省、市新增的相关职能。
2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规划先行、打好基础、突出特色、丰富功能、美化环境、强化管理”的目标指导城乡建设,聚焦脱贫攻坚,强势推进重点工程,通过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提升人居环境等工作,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现代山城魅力初步彰显。为县域经济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建促发展,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
住建局党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深化作风建设为主线,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总体布局。明确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加强政治学习、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和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根据工作实际局党委采取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的政治形势。
深化作风建设,力促干事创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建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把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高理论水平,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以党建工作促进局机关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全力以赴,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住建局把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扩投资、调结构、稳增长、增后劲”的主要抓手,按照维西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住建局承担的17个建设项目情况为:
(-)扶贫项目1项: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解决好贫困户住房建设问题,是脱贫攻坚重要内容,住建局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认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思路,为全面解决好贫困户住房建设问题,举全局之力,完成全县危房鉴定、指导督促各乡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4类重点对象”情况:
2018年度上级下达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645户,已下达各乡镇2615户补助资金5902.51万元,完成投资4942.61万元,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18年10月新增4类重点对象3037户,目前正在核实新增名单,新增危房户计划于近期下达任务开始实施。
2.“非4类重点对象”情况:
下达各乡镇2018年度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95户,按照云政办发【2018】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按照户均补助1万元,已下达各乡镇补助资金1795万元,目前完成投资893万元,可于年底完成。
3.2018年改善贫困群众人居环境项目:
下达各乡镇6084户改善贫困群众人居环境项目资金3179.91万元,优先保障性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目前完成投资328.712万元,可于年底完成。
(二)市政基础15项
1、维西县连接新老城区南北向城市交通改扩建
道路长2012米、宽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5760万元,到位资金5760万元,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880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838万元。
2、维西县城兴维路延长线
道路长600米、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箱型桥梁1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160万元,到位2160万元。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080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1090万元。
3、维西县城雪龙西路延长线
道路长1419米、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1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3600万元,到位3600万元,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800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260万元。
4、维西县城柏金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1328米、宽1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1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808万元,到位2808万元,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404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220万元。
5、维西县城告成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1399米、宽1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1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3024万元,到位3024万元,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512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380万元。
6、维西县城惠民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1803米、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箱型桥梁1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4800万元,到位4800万元,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400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280万元。
7、维西县城景明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2322米、宽1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2座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4968万元,到位4968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8、维西县城学园中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952米、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2280万元,到位228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9、维西县城聚龙路延长线
道路长950米,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2330万元,资金未到位,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滞后,项目暂未开工建设。
10、维西县城春河路市政道路
道路长2800米,宽18米,桥梁一座,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6048万元,到位5444万元。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
11、第二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日处理0.5万吨沉淀池1座,日处理0.5万吨重力式无闸门滤池1座,配水管网25千米,输水管网5千米及厂区设备、取水坝、沉砂池。项目投资2900万元,到位2796万元,该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12、维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拖枝段)
建设污水管网36.369千米,建设污水检查井1291个。
项目投资5266万元,到位3150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633万元,1至10月完成投资322万元。
13、维西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服务人口6.15万人、垃圾填埋场容量60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80吨、进场道路3千米、毛石混凝土挡墙、办公楼、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用房、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设备、垃圾称磅房及机械设备。项目投资7000万元,资金未到位。目前正在开展项目选址工作。
14.2017年棚户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1475户,改造范围覆盖保和镇、塔城镇及叶枝镇三个片区。项目概算总投资14878.64万元,到位资金10020万元,完成投资4990万元。房建项目正在进行初步验收,配套基础设施部分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15.2018年棚户区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200户,改造范围在县城区。项目估算总投资5412.68万元。房建到位资金638万元,完成投资600万元。房建项目已建成135户,可于年底完工。
(三)房地产1项
云傈世纪城傈景苑三期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1-10月完成投资2000万元。
三、科学谋划,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一)科学定位,全力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完善规划编制与审批体系,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基础,完善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规划体系,加强各领域各层次规划衔接和协调,确保城乡规划逐步覆盖到全县,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定依据。着力提升城镇整体形象,为重点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突出城乡规划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突出规划先行的发展理念,完成《维西县城区照明修建性详细规划》《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景观设计方案》《维西县腊普河生态景观设计》、维西县宝山公园、文昌宫公园、鸡冠山公园、民族团结广场等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
(二)执行“三个一”规划审批,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根据国家、省“多规合一”相关技术要求,目前维西县已初步建立涉及县域空间要素(国土、住建、林业、交通、水利、园区、自然保护区等多部门)的20多个规划矢量数据的“多规”数据库。按照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要求,积极配配合指挥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积极推进维西县冰酒小镇前期工作;推进我县永春河、瀑布公园、宝山公园、文昌宫公园、民族团结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三)严格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前置审批。
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全年共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2份;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5份。出具规划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控制条件30份,参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5余次,到现场踏勘选址80份,到现场勘验放线30份;全年共完成了46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审查工作,其中“三区三州”幼儿园建设项目29个,其他建设项目17个;出具三江查询意见20份。
四、生态宜居,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成效显著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于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城市现代化,着眼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住建局牢固树立“抓园林县城创建就是抓发展,就是抓民生,就是抓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观念,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抓好创园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全民参与、水绿辉映、突出特色、实现生态宜居”的节约型创建思路,努力打造蓝天碧水、街绿城美的生态宜居城市,编制完成了《维西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维西县重要区域战略性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二是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为努力实现宜居宜游、宜业宜养“山水维西·幸福家园”的总体目标,有效改善城区生活环境,顺利完成创园工作任务,满足城市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先后启动永春河、二道河、头道河“三河”、瀑布公园、宝山公园、文昌宫公园、鸡冠山公园、民族团结公园“五大公园”的前期工作。永春河、瀑布公园、宝山公园、文昌宫公园、民族团结公园已完成规划审批;头道河、二道河完成规划文本报批。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维西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完成《维西县中心城区鼓励推广立体绿化实施意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绿道管理办法》《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等相关办法及制度制定。
四是加大道路绿化建设。打造了一街一景、四季常青,步步见绿、路路有景的城市道路绿化新格局。新改造的绿化道路做到宜绿则绿、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完成念萨街、幸福路、东大街、滨河路等18条市政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道路绿化面积28987.5㎡。对老城区原有单位拆除改造,建设成为街头小公园,改建面积共计17572.48㎡。
五是加大道路、公厕、城市亮化等市政实施建设。新建兴维路延长线、雪龙西路、告成路等9条市政道路。目前正在施工阶段;本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绿色环保、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的思路,不断强化公厕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县城已有公厕43座面积共计2084平方米,蹲位521个;为打造维西特色鲜明的城市夜景,进一步提升维西城市形象,结合自治县民族特色和本地区文化底蕴着力对城区主干道、临街各类建筑进行灯光亮化建设工程。完成老城区及保障房小区灯光亮化工程东大街、白鹤路、念萨街、祥和路、嘎萨街、十字街、三江广场、顺城北路、顺城南路、环城北路等亮化工程完成投资2900万元。
六是积极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创建工作,为创园提供保障。通过下发通知,沟通交流的方式,加强对锦盛家园等13家园林小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19家园林单位的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
五、因地制宜,村镇人居环境提升初显成效
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行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编写《维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完成全县乡政府所在地18个公厕及452个村庄公厕建设时间、执行标准、粪污处理方式的统计;完成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73个旅游公厕信息定位、图片采集等工作;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上报;完成乡镇区已建“一水两污”设施30个项目点的图片等信息采集上报;长江经济流域带我县涉及塔城镇及攀天阁乡,按要求完成了102个自然村的垃圾、污水等污染源的调查及治理的投资计划及估算;完成“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乡镇公厕、户厕、供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共12.9亿元的改造提升计划。
经过2015年、2016年省级示范村项目和2016—2017年人居环境治理项目以及传统村落项目的建设,我县七乡三镇集镇供水、集镇污水、垃圾处理、公厕已经得到明显的改善。经过10月份对项目的检查,七乡三镇已基本完成一水两污一公厕项目建设。乡政府所在地水冲厕低于2座的仅剩塔城镇及白济讯乡两个乡镇,其他乡镇已具有两个或以上,建制村达到1座及以上的已达到31个村;集镇供水已基本修建取水口蓄水池及饮水管网,部分乡镇已安装净水设备,达到安全饮水要求;集镇污水方面,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基本达到污水管网覆盖及污水终端处理池修建,部分乡镇已安装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七乡三镇基本按照项目要求修建垃圾处理池,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初显成效。
六、多措并举,人防工作有序推进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强化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学习《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手册》和《人防工程知识解读》。到各中学开展“人防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发放《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手册》5000册,《人民防空知识读本》100本,并给学生上人防知识教育课,做好中学生的人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全年发放《防震避震常识手册》1000册,宣传扑克1000副,挂图80份,全面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审批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人防办窗口是联系落实群众的最前沿,规范行政行为,把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变成零距离。坚决按照标准化一次性告知办理,按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全年办理事项60件,办结率100%,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68826.42元。
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着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维西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在各乡(镇)设立地震宏观观测网点,配备防震减灾联络员,第一时间做好调查跟踪工作。全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责成相关单位及时储备帐篷、食品、药品、饮用水等地震应急物资。着力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我县在行政中心建成一个总占地面积为5万多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备一个6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可疏散群众3万余人,全面提升了我县地震应急疏散和避难能力。
七、扎实工作,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办理:全年办理施工许可证30份,房屋建筑面积256843平方米,总投资20891万元,在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认真贯彻《迪庆州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建筑工程市场监管,全年监管招标项目10项,交易金额3012万元,包括项目招标备案、公告、资格审查,审查招标文件。全程监管开标过程,受理州外企业入县登记 29家。
3、燃气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活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各储配站、销售网点安全检查,促使乡镇燃气企业建设规范化、正常化。
4、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为严格建设法纪,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在建工程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一些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的责任主体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停工通知书2份,检查基本覆盖县域内所有新建、续建工程。
5、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全县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办理监督手续45项,总投资:49,512.402872万元。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5份,下发各类监督整改通知书21份,做到重点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两种巡查方式并举。共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156次。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审查和网上工程质量监督注册45项,总投资49,512.40287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8项,总投资:13,281.697572万元。
6、安全生产检查:2018年未发生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总体安全生产状况平稳良好。开展安全执法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13次,由州住建局牵头的大检查5次,县住建局到工地有组织的检查8次。下发了1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7、工程造价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发布的有关工程经济造价管理、定额方面的法律法规,每月通过市场调查上报州定额站审核发布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开展工程项目栏标价、合同价和结算价备案。完成总建筑规模为7027.4平方米,投资为1991.28万元的多个项目拦标价审核备案工作。
8、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城区环卫保洁工作由维西广吉劳动服务公司进行管理。住建局根据《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管理的考核办法》,安排专人进行环卫巡查,督促环卫工作,通过要求环卫公司一星期洒水两次、垃圾清运次数增加至每天3次、增加街道清扫次数、要求环卫工人时时在岗等内容,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得到加强。
9、违法违规建筑清查:按照《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维西县城入城主干道拉河柱路段及永春乡政府至县城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住建牵头,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完成大桥边至拉和柱、县医院至白水桥、永春乡政府至清水湾三个路段共计 219户的违法违规建筑摸底排查工作。已由各个职能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共计26份。
10、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完成市政项目征地拆迁测算工作,共需补偿资金10363.8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支付2497.53万元,市政道路建设拆迁补偿资金缺口8363.8万元。
11、租赁补贴发放:根据《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维财综〔2018〕6号)文件精神,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资金为894万元。据统计,全县符合城镇低保、退伍军人中的重点优抚对象的发放范围为1536户,1729人。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标准预定为110元/人/月。
12、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截至11月14日止收入7960937元(廉租房租金3296971元,公租房租金4663966元)。全年因欠租、转租强制清退35户。完成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录入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系统4030套,其中:县城2700套,乡镇1330套。现正开展保障房资产、财务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
13、房地产管理: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69套,销售金额为4882万元,二手房交易4242平方米,金额1024万元。2018年房地产从业人员共计190人,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左右。办理49份商品房产权认证,收取公共费用部位维修基金346926元。按照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的要求,全年受理省、州、县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询30余次760余人。出具商品房、存量房买卖房屋产权状况告知书78份。
14、征地群众商铺安置工作:协调推进南北片区征地拆迁宅基地、铺面安置(宅基地安置户23户,宅基地面积8.02亩;铺面安置面积2551.62亩,铺面数1274个)规划方案工作及其他协调工作。
八、严肃整改,力争垃圾填埋场整治达到环保要求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中央 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维督字〔2018〕4号)要求,住建局对垃圾填埋场做了大量整改,县人民政府安排应急抢险资金1406万元。根据2017年11月我局组织的环评专项验收专家提出的环评整改意见,对垃圾填埋场进场道路进行修复;填埋场区截洪沟修复;防渗膜修复;规范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建设完成容积为3000m³的渗滤液事故应急池;修复地下水导排系统;增设导气石笼12个、场区封闭建设围墙750米、大门、渗滤液调节池回喷系统维修;磅秤维修;增设4个水质监测井;增设事故应急池、场区绿化、渗滤液调节池修补等大量改造,现已投入资金800多万元。
在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渗滤液调节池有渗漏现象,现已安排维西县市政公司进行应急修复,总投资280万元。二是在渗滤液调节池大坝下方有大量陈年堆积的垃圾,现已委托维西广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对陈年堆积的垃圾运输至垃圾填埋区进行填埋。三是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出地下水受污染,初步判断填埋区底部防渗膜已破损,导致渗滤液渗漏至地下水。四是由于渗滤液设备磨损严重,维护成本高,现有设备处理量不能满足需求,原设计渗滤液处理方式不能满足现阶段环保要求,住建局正在开展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工作。
为增加垃圾填埋场库容量,满足城区垃圾填埋的需要,住建局于2018年8月向县发改局提出维西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并已取得到州级可研批复,现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九、情助扶贫,助力富川村脱贫攻坚
在全局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住建局协调出一名主任科员,一名人防办主任,一名业务骨干,脱岗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安排15万元经费扶持富川村集体经济发展。协调县民政局调集10吨大米助力推动富川村产业建设。支持水泥30吨用于村组道路及房屋改造。全局干部职工帮助富川村购买并出售产业经济泡辣椒1万元。在局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驻村工作队员的办公经费。春节前、5月份精准扶贫“回头看”遍访工作期间、七一建党节及10月份建档立卡户动态管理期间,局领导率全局职工开展慰问、遍访、调研、帮扶等工作,与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也得到了富川村全体群众的一致好评。
力推住建局党委与富川村党总支的“双推双建”,局党委下属支部与富川村三个支部结对开展活动。“七一”期间局党员与富川村全体党员一起上党课,开展拔河比赛、篮球比赛等活动,促进交流,助推脱贫攻坚,并慰问10户困难党员,为他们送去挂钩联系单位的关怀与问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住建局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其他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工勤人员1人,提前退休2人),事业人员29人(含提前退休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2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减少4032.99万元,减少原因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减少。对比分析表详见附表1.
上年度收入与本年度收入对比分析表(附表1)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收入(万元) | 2018年收入(万元) | 增减变动(万元)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30 | 0 | -11.3 |
202 | 国防支出 | 25 | 25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4.01 | 0 | -74.0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5.32 | 1942.74 | 1857.42 |
210 | 医疗卫生 | 46.17 | 61.8 | 15.63 |
211 | 节能环保 | 6494.66 | 2699.54 | -3795.12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26162.17 | 20998.28 | -5163.89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707.42 | 2707.42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2006 | 200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454.46 | 6854.32 | -1600.14 |
合计 | 41328.09 | 37295.1 | -4032.9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98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0.02%;项目支出48804.32万元,占总支出的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支出6267.69万元,增加原因是在支出中包含2017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对比分析表详见附表2.
上年度支出与本年度支出对比分析表(附表2)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支出(万元) | 2018年支出(万元) | 增减变动(万元)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30 | -11.3 | |
202 | 国防支出 | 25 | 25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4.01 | 0 | -74.0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85.32 | 1942.74 | 1857.42 |
210 | 医疗卫生 | 46.17 | 61.8 | 15.63 |
211 | 节能环保 | 994.66 | 7360.71 | 6366.05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27916.42 | 30170.68 | 2254.26 |
213 | 农林水事务 | 2707.42 | 2707.42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1322.28 | 1322.2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4420.13 | 6225.05 | -8195.08 |
合计 | 43548.01 | 49815.70 | 6267.69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38万元。与上年减少支出116.53万元,(上年度支出1127.91万元),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基本建设支出48804.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1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6267.69万元,增加原因是在支出中包含2017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人防规划编制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4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736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两污”项目建设。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17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70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7.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32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途: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22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城市棚户区项目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的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87万元比上年度的支出10.87万元增加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3.58万元也相对增加,增加幅度为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7.29万元也相对减少,减少幅度为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之往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日常业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占35%;公务接待费支出7.19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具体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没有具体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全县建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全县建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相关境外接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7万元,比上年237.41万元对比减少193.4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差旅费支出,2018年城市维护费纳入项目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建部门资产总额107687.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11.13万元,固定资产2307.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069.3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2.35万元(其原因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7687.63 | 47311.13 | 2307.19 | 1610.99 | 415 | 281.2 | 58069.3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6.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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