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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我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城市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
(三)负责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等部门共同实施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施划,以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环卫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及督查考核工作;参与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市容环境相关工程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六)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七)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违反规划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八)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九)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关于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一)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依照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饲养动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依照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集中行使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依照矿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集中行使关于违反矿山开采、采石场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三)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集中行使关于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依照房地产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集中行使关于未经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十四)承办维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维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四美”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整体对外形象,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 了“最美城镇”、“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人物”的创建评比工作。坚持以“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逐步规范、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和步骤,认真按照《维西县“四美”创建“百日会战”方案》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抓牢、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对存在问题的排查、分类、汇总,着手创建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项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1.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提升工作成效。为使全局干部职工认清工作思路,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四美”创建“百日会战”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在局机关内部和三个岗亭上大力宣传开展创“四美”“百日会战”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四美”创建“百日行动”中。各队室认真对照“四美”创建“百日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2.严格按照“四美”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执法局成立了“四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最美家庭”“最美人物”的评选工作。
3.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行重点路段严管措施,将亚太转盘至花鸟市场、念萨街、嘎萨街、小平街、白鹤路列入严管路段范围,切实解决道路流动摆卖、占道经营、乱拉乱挂等问题。持续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将日常巡查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理”。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渣土运输、预拌砂浆及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城市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抛洒、乱倾乱倒现象,夯实建设“园林城市、美丽维西”工作基础,我局依据《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运输管理方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渣土运输方案》不断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实行营运准入证,通过从源头上签订协议方式,要求运输车辆采取了遮盖密封措施,极大减少了渣土泼洒道路的现象;如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者,由城管执法大队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依法追究责任;执法大队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坚持每天对城区巡查次数不低于六次,采取从源头上治理的方式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全年对城区渣土运输巡查达2100人次,与城区建筑工地签订了《渣土运输协议》25份,对违规运输砂石车辆的人员口头教育100余次。
2.加强对城区横幅广告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日常巡查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理”。一是持续开展户外广告的专项清拆行动,全年共整治占道广告牌、灯箱广告180处,督促自拆9户;二是加强对张贴广告标语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现场捉获乱张贴违章者6名,查获宣传单、小广告一万余份;三是各执法中队采取分组分路段的方式,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未按标准设置的门头标语进行专项整改,截至目前对未按规定设置标牌广告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清理“牛皮癣”广告60余处,对不规范布标进行拆除300余条,流动宣传车的监督巡查达60车次。
3.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城市乱象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严格按照《维西县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一是我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积极与县交警大队密切配合,及时对各类机动车辆随处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停放、依法管理、强化机动车辆停放监管,全年共整治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及违规停放行为230余起(次),清理劝导占道经营违规行为200余起,教育人数达300人,确保了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要求保维停车收费有限公司,规范增设不同路段的停车位,缓解城区停车场不足的矛盾,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环境。二是由我局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联合住建局、交警大队、路政、运政、碧落雪山公司、广吉服务公司等8家单位和环卫企业,针对老城区、新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等复杂路段开展了5次城市“治乱”联合执法行动,共清理布标200余条,下达门头广告整改通知书90份,清理占道经营达300余起,清理建筑及生活垃圾15车次,市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4.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维西行动,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城管执法大队严格按照职能任务,坚持以“退路入室、清路治乱、用路有序、还路于民”的总体要求,按照“整治、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和步骤,集中全队之力,加大巡查整治力度,扩大巡查范围,伸展了巡查的时间,重点清理商铺跨门槛及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私搭乱建、广告标语乱挂乱摆、水电管道私拉乱接、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等城市乱象。持续加强对小街小巷、集贸市场、非物业和无人管理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城郊区结合部等市容薄弱环节的整治,全面提升县城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5.稳妥推进矿产业发展,清理和整顿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市场,依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我局始终坚持以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无证勘查、无证采矿、非法买卖矿产资源、以探代采、非法选矿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实行跟踪管理,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出动巡查车辆33车次,巡查人员110人次,在巡查中发现证件过期违规开采非金属矿产品3起,下发矿产停工通知书3份,受教育人数达26人。协同国土资源局,依法关闭整治不达标的开采企业,从源头上遏制矿山企业无序发展的势头,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从而为建立矿业市场的良好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持续加大县域内土地违建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对违法建筑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我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严格依照职能任务,认真做好土地执法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一是我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受国土资源局委托持续加强卫片执法工作,其中,教育局扩建学生校舍3宗,各项政府乡镇用地3宗,州移民局1宗,县企业供销公司4宗,临时用地拆除4宗,国土资源局处理1宗,引进外资公司1宗,农户6宗,维通二级公路临时用地由县政府承头不作处罚的有8宗,已结案查处14宗,其它挖山取土违法行为案件立案5起,结案5起,共计罚款306869.5元。二是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全年集中对重点乡镇实施重点巡查,共计土地巡查32余次,共出动巡查人员122人,查处挖山取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20余宗,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20余份,受教育人30余人。三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部分执法人员抽调到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城市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中,负责清理回收城市建设违法占用土地及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为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作出应尽的责任。
(三)聚焦脱贫攻坚,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严格按照省、州、县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挂钩帮扶促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战役。
1.领导重视,积极履行工作责任。我局始终把结对帮扶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并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局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会,成立执法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夯实基础保障,建立了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联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我局严格按照各级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研究制定了《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确定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挂包单位工作协调会,分析总结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村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5天,单位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7天,确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三是充分发挥县直部门职能优势,局党委积极加强与中路乡党委和施根登村党总支的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整合资源,研究探讨帮扶工作新路径、新方法,建立动态互联机制,形成精准扶贫的合力。
3.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努力帮扶促脱贫。积极深入实地了解民情民意,狠抓各项扶贫规划项目的落实,切实加强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先后10次到挂钩村开展扶贫工作,其中主要领导5次,与村社干部群众广泛接触,深入田间地头、贫困户家庭了解村情民意,组织挂钩村村社领导、驻村工作队员、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全村的人口概况、土地性质、贫困状况、劳动力现状、家庭收入、精神面貌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6条标准”和贫困村“10条退出标准”,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齐心协力,共促脱贫达标奔小康。二是适时掌握贫困现状,明确工作措施。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利用春节慰问、工作遍访、支部联建等契机,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了解群众疾苦,掌握致贫原因。三是落实帮扶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全局在编的38名同志与挂钩村施根登村78户贫困家庭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严格按照《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遍访工作,了解情况,研究帮扶措施,全面掌握挂钩户户主是否变动、致贫原因是否精准、住房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在校中专以上就读学生、是否有残疾人持证一级和二级残疾证、当前有哪些自家产业发展需求等情况,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精准到位。
4.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执法局各支部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各支部积极组织召开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针对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认识不到位、针对性不强、作风不实、不够务实担当,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使每一名党员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一是局党委严格按照《维西县脱贫攻坚“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和《维西县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8个方面15类35个问题),深入查摆施根登村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逐条提出解决方案,措施分解到户,确保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局党委和各支部积极与挂钩村党总支搞好联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党日活动、党课宣讲、走访慰问等方式,加强组织建设,打牢群众基础基层,争做精准扶贫的“先锋”,做群众脱贫致富的“引路人”。
(四)贯彻落实“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1.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及《迪庆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7月成立了“强转树”专项行动领导组,研究制发了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为主题的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规范管理强基础,转变作风抓落实,强化服务树形象工作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
2.按照《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迪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我局在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部署,严格按照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阶段任务、完成时限积极开展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2018年4月,我局领导班子召开局务会,专题讨论研究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2018年6月4日,严格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时间节点和要求,起草上报了《维西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涉及体制改革的相关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函。三是2018年7月,我局参加了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方案》征求意见会,详细记录县直各部门关于《方案》的意见建议,经我局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后,采纳了其中部分意见,共梳理7项意见建议回复报告,并及时上报至县人民政府。目前《工作方案》已提交县常务会议通过,正在上报审核,待正式出台。
(五)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工作重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治维稳等各项目标责任工作的落实。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狠抓廉政建设,促进拒腐防变,打造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二是做好党建和工青妇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公示“局党委工作职责”、“三会一课”、“党组织工作制度”、“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重一大”为内容的党务公开宣传栏,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五是认真抓好局机关综治维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六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助推澜沧江水电站建设,积极完成我县库区移民搬迁工作及电站开发工程,认真开展维(通)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二级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优退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7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65万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5%。与上年对比多出1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23%,(2017年度收入合计707.82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多支出166.83万元,占总支出的2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16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多出166.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主要用于日常运行保障(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节约控制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减少0.45万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节约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11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保障(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维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7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5万元,固定资产38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0.29 | 87.95 | 213.10 | 101.91 | 67.3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4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