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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3427/2019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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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0-09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人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09 21:33     浏览次数: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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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1000


维西县人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人大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人事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撤销由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依法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现将2018年1-11月的主要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的初步安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意识

2018年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常委会高度重视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大会学习为引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传达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要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筑牢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党委、人大举办的十九大精神、人大工作业务培训、轮训,着力提高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人大业务素质、监督工作水平。坚持周五学习不放松,传达学习各级党委的重要指示,落实县委的具体要求,强化纪律约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县委的决定决议,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向同行。

(二)组织召开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至14日胜利召开会议应到县人大代表157人,实到155人,并邀请了县委、“一府两院”领导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共105人列席。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书面审查了计划、财政报告,并批准了这些报告。会议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主席团的主持下,依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三)依法履行监督工作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常委会会议题安排,开展了相关的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对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根据《环保法》关于每年审议环境工作报告的要求,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经过会前调查、主任会议研究、会议审议等程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在会前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第九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维西县森林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森林公安局近年来在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困难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提出要保持高压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提高认识,理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生态立县、生态兴县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加强对社会事业方面的监督。第九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人员紧缺,招聘困难,培养时间长等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加大软硬件投入,创新创造人才引进的理念和方式,多渠道引进人才,充实人员编制,实现县内人才的合理流动。审议了全县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当前还存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到位,藏传佛教寺院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管理工作尚有差距,包括寺院建设、僧人管理等方面掌控不到位现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8年1-6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报告等

四是加强法制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组成调研组分别走访法院、检察院,听取专题听取了两院工作情况的汇报,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

(四)代表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续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根据省州人大的安排,组织18名州县人大代表参加了代表履职培训,在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小组期间,以会代训组织代表履职知识培训。

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立案、交办的代表建议142件,在办理过程中,常委会领导根据分工开展中期督促检查,全部建议已办复完毕

三是组织代表视察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委的安排,2018528日至2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四是开展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情况的调研。

(五)认真履行人事任命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2018年114日,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当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票决通过了对新一届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标志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一届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任前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程序。全年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次、免职6人次,接受代表辞职2人,补选州人大代表2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常委会会议还审议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贷款限额、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计划项目调整的议案

(六)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据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基本成熟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与省州人大对接的相关工作,多次邀请省人大民族委立法专家到我县调研指导《条例》的修改工作,第十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送审稿)》,并经党组会议研究报县委逐级报批,2018年11月初转报至省委,11月21日,省人大民族委召开评审会议,即将进入省人大党组、省委研究程序,有望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审议。

(七)落实党组责任,党建各项工作继续推进

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对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重大部署、县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人大自身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党组先行研究,统一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凝聚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保证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在人代会召开前,将会议的会期、主要议程、日程安排及大会工作机构设立等,都主动向县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时提请县委研究批准。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报告。监督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事先向县委请示报告,并根据县委要求,按照法定程序抓好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督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党的建设,党组书记带头贯彻中央关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的要求,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政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机关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党建规范化达标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措施,开展“双推双建”工作,助推挂包村脱贫攻坚工作,支部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视察的同时,机关上下齐党员,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工作。机关7位处级领导挂包8个村委会,机关22名在职人员派驻挂包村2人,机关15名干部职工挂联75户困难户。做群众思想工作、献脱贫攻坚之计,不厌其烦进村入户宣传政策、了解情况,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成了拉多各山村群众的常客,人均入户天数达10天以上,个人捐款捐物帮助群众改善生活。机关还投入大量人力支持组织、人事部门招录工作人员,全年累计90人次参加招录监督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人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45万元,占总收入的95.38%;其他收入49.69万元,占总收入的4.62%。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与上年同相比增21.18%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3月调整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增资;2.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资;3州级下达2018年代表联系经费11.24万元;4.年内安排县级不列预算指标配套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44.51万元;5.年内安排县级不列预算指标2017年人代会证件制作经费5.1744万元;6.调整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01万元,占总支出的98.37%;项目支出1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63%;其他收入结余为20.89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与上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21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同以上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同以上分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1.2018年3月调整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增资;2.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资;3.调整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0%。主要用于维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预算的86.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成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03万元,下降1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3万元,下降2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占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占2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人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8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维西县人大资产总额35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22万元,固定资产285.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171件,账面原值14.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3.96 

68.22 

285.74 


162.22 


123.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1111

附件:

201910921330.zip

维西县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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