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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3427/2019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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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0-09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09 22:14     浏览次数: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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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调查分析和研究部署全县森林、自然环境、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行使森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执法权。

(2)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3)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侦破。

(4)配合护林防火部门向人民群众开展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

(5)负责对全县森林、自然环境、景点景区的治安巡逻和治安管理,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讯科技工作,规划森林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按照省、州森林公安局的整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力推进了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现将我局2018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1)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队伍建设。(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开展各种警务技能培训。(4)认真做好民警的工资福利、抚恤工作等经济上从优待警的工作。(5)2018年是基层党建提升年,我局除认真开展好“双建双推”工作外认真组织开展“四不型”问题干部专项整治活动和“四个意识形态”学教活动,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认真做好警衔申报、各类政工报表的填报工作。(7)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共完成40期简报,省级报刊23篇,州级报刊10篇,州电视台采用7条,县电视台采用7条,微博45条,发放“七五”普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册3400册。(8)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突破,为了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2018年我局更新了三辆基层警用车辆(帕杰罗劲畅);完成了局办公楼的亮化工程;局机关院内绿化建设工程;三岔河派出所与萨马阁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办案区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等);(9)切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首先我局切实增强实施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做到工作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切实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指标任务。截至2018年10月,我局共报送最新公开信息204条,其中政府网站100条;森林公安门户网站69条;重点工作通报22条;重要事项公示25条。          

2、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2018年,我局共出动警力1420人次,警车400余台次,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案件28起,破案26起,未破案2起(已送鉴定中心),已移送起诉9起;涉案人员29人,其中刑拘10人,刑拘后逮捕8人,刑拘后取保2人,直接取保3人,破案后未采取强制措施16人,破案后撤销1起1人(转林政),破案后移交保和镇派出所合并起诉1起3人。

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16起,办结216起,其中林地案件92起,涉案林地面积153.87公顷,林政罚款212.997万元;林木案件113起,没收木材103立方米,没收涉案林木幼树70株,活立木79株,木炭5000斤,林业行政罚款8.388万元;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8起,罚款5700元,过火面积8741.5平方米;保护区案件3起(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罚款300元。林政罚款合计221.985万元。

调解涉林矛盾纠纷5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县联席办的相关要求,配合协调单位领导带领全局干警开展入户走访贫困户工作,每次入户调查都细致查看各种惠民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给农户出主意;二是积极协同乡党委政府和菊香村做好产业调研,摸清农户产业发展需求,同时,配合村三委加大与当地产业龙头企业商谈和对接,探索推进“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发展模式。做好产业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和发动群众加入当地产业发展;三是协助村三委建立“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在该村结合实际大力发展养殖以中草药种植,切实拓宽了农户脱贫致富渠道;四是加大上下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当地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协调项目及资金需求以及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等;五是协助村三委做好扶贫项目实施的督促和监管。针对项目推进慢,不利于扶贫资金落实的情况,加大项目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

4、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三个全覆盖”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森林资源的监督机制,持续推进检测、核查、执法技术手段创新,实现全县森林资源“检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的目标,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前期工作,认真总结三覆盖前期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政法委、林业局等相关上级部门,为完成好三覆盖工作出力献策,并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务必让此项工作圆满完成,现经过各部门的梳理移交到我局涉及到违规占用林地的案件79起。

5、做好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而且艰苦的斗争,我局按照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及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以局长陈毅志为行动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适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集中开展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出动警力40人次,警车10台次;对全县快递行业、客运站进行了宣传。(2)开展了“无火清明”“双严行动”,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警车28台次,对全县七乡三镇79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员会进行了全覆盖、无漏洞式的宣传,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3)开展了“绿剑2018专项行动”,出动警力6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立刑事案件7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6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23万元,占总收入的90.71%;其他收入70.88万元,占总收入的9.29%。财政拨款收入692.23万元,比上年度662.23万元增加70万元,增幅10.5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拨入的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拨款增多。上年度拨入经费中没有其他收入,2018年度拨入其他收入7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幅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9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9万元,占本年支出93.09%,与上年基本支出571.89万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72.5万元,增幅为12.68%,增加原因为年内调增津补贴等原因。项目支出47.84万元,占本年支出6.91%。与上年134.88万元相对比,减少了87.04万元,减幅为64.53%,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减少,以及2017年度支出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4.54万元,而2018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的资金可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森林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64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9万元,占本年支出93.09%,项目支出47.84万元,占本年支出6.9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和福利支出590.17万元,占本年支出85.26%,商品和服务支出92.28万元,占本年支出13.3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42万元,占本年支出0.06%,其他资本性支出9.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5%。

2018年度基本支出644.3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571.89万元相比,增加72.5万元,增幅为12.68%,增加原因为年内调增津补贴等原因。2018年度基本工资8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4%、津贴补贴349.51占基本支出的54.24%,十三月奖金支出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商品和服务支出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43.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县森林公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4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34.88万元相对比减少了87.04万元,减幅为64.53%,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减少,以及2017年度支出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4.54万元,而2018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的资金可支出。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项目经费支出47.84万元,包含了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08万元及省级补助资金15.0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购置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支出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5.6万元,占总支出的9.48%,主要反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38.38万元,占总支出的5.54%,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方面的支出;“213-农林水支出”支出54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9.21%,主要反映单位行政运行的支出500.43万元和林业执法与监督的项目支出47.8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9.97万元,占总支出的5.77%,主要反映住房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预算的6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4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加强了“三公”经费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等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支出的71.14万元减少49.63万元,增长/下降69.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59万元,增长/下降8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购买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而2018年度没有购置车辆,加之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指导及基层调研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万元,与上年52.36万元基本持平,增加的1.4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事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西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979.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7万元,固定资产1866.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79.90 

113.07 

1,866.83 

1,349.40 

169.35 


348.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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