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说明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说明:
2019年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93.42万元: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07.39万元,其中1、工资奖金津补贴607.56万,其中:(1)、基本工资128.84万元,(2)、津贴补贴462.81万元,(3)、奖金10.74万元,(4)、绩效工资5.18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42.73万元,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96万元,(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31万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3万元,(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万元。
3、住房公积金57.1万元。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2.02万元,其中:公经费62.38万元,工会经费9.5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万元,即遗属补助14.01万元。
2019年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组
2019年目支出32万元,其中其他司法出科目下的以案定补经费30万元同,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
32万元项目经费其中办公经费25.5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
二、未说明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及原因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3.31万元,大病保险0.59万元,生育保险0.95万元,工伤保险0.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03万元。上年同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7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8.71万元,大病保险0.54万元,生育保险0.53万元,工伤保险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万,比上年增加了23.61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单位职工政法律贴到增加,人员也增加了3人,所以基数提高,各类保险费用也相应提高。
9、2019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数57.1万元,上年是48.11万元,比年增长了8.99万元,原因是2019年职工政法律增加,人员也增加了3人,所以工资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也相应提高。
2、项目经费2018年预算数32万元,2019年也32万元,都是一样的项目经费,无增减变动。
三、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93.42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2019年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93.42万元: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07.39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607.56万,其中:1、基本工资128.84万元,2、津贴补贴462.81万元,3、奖金10.74万元,4、绩效工资5.18万元。
其次社会保障缴费142.73万元,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7.96万元,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31万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03万元,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万元。
再次住房公积金57.1万元。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2.02万元,其中:公经费62.38万元,工会经费9.5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万元,即遗属补助14.01万元。
2019年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组
2019年目支出32万元,其中其他司法出科目下的以案定补经费30万元同,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
32万元项目经费列在办公经费25.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6.5万元。
三、“三公”经费总额、分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以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的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维西县司法局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为4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13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会费福利费公务费比上年增加。
行政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用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维西县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支出金额、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无
五、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无
七、其他(附件报表填制单位名称为空)
单位名称:维西僳傈族自治县司法局